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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年5月10日,弗朗西斯·培根与爱丽斯·伯恩海姆结婚了。
第二天,达德利·卡尔顿给张伯伦先生写了封信,这样描述结婚仪式:
“弗朗西斯·培根爵士昨天与年轻姑娘在玛丽勒本小教堂举行了婚礼。
他浑身上下穿着紫色衣服,使他和他的夫人的衣服看上去都非常有品位,令夫人更添气质。”
弗朗西斯的岳父大人帕金顿在自己家里举行了结婚晚宴。
罗伯特·塞西尔先生此时已经是索尔兹伯里伯爵,他好像要利用这个机会再次侮辱弗朗西斯。
他被邀请参加婚礼,但他却不露面,派了个秘书和另外两个骑士代为参加。
这无疑令帕金顿夫人非常失望。
她本来为自己的女儿能够进入上层社交圈子感到万分高兴呢。
很不幸,弗朗西斯的这位丈母娘要好好测试一番弗朗西斯,他得用点手段才能使彼此的关系保持平衡。
弗朗西斯选择穿一身紫色衣服作为结婚礼服,这是整个典礼中最有趣的一部分。
早在一个半世纪以前,爱德华四世就颁布了一条法律,不允许寻常百姓穿着紫色衣服。
在中世纪的英国,各阶层人们的衣服颜色,都是经过仔细规定的。
枯叶色、黄色、灰色、绿色和天蓝色都是给下层百姓使用的颜色,如农民、仆人等。
上层社会的人士则更钟情于苍翠而绚丽多彩的颜色。
他们还给这些颜色起了很多名字:金盏花色、少女发色、
生姜色、郁金香色。
而紫色则被保留给皇室成员和贵族人士使用。
专写培根的法国传记作家,令人难以捉摸的皮埃尔·安伯斯这样写过,培根是“出生在紫色氛围之中”
的人。
也许这暗指他的皇室血统吧。
培根知道,有关衣服穿着色彩方面的法律条文,已经在两年前被国会讨论后废止了。
现在他终于可以穿着皇室的紫色衣服而不用担心遭到攻击了。
那么,他选择穿紫色外衣结婚,有什么重要意义呢?毕竟,他的
新娘不过是个平头百姓呀,而他娶了她,则意味着他将永远放弃王室贵族的一切权利。
所以,他选择穿紫色外衣,或许是想让自己最后一次回忆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吧。
阿尔弗莱德·多德先生相信,在大喜日子那天,培根写了一首十四行诗,将自己的新娘比作“四月的鲜花,及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
弗朗西斯曾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初恋情人玛格丽特比喻成天上的一切。
通过罗密欧之口,他说,“朱丽叶是太阳”
,她的眼睛有如“天空中最美丽的星辰”
。
在描述爱丽斯时,他的话则有所保留,说她是“母亲怀中的美丽的孩子”
,却从未将其比喻成星辰,只是说她有如“凝固在天空中的烛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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