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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生来第一个四十二公里,差不多是。
在如此苛酷的条件下跑完四十二公里,谢天谢地,这也是最后一次。
那一年十二月的火奴鲁鲁马拉松,我以还说得过去的成绩跑完了全程。
夏威夷尽管炎热,但是跟雅典相比,就显得可爱了。
因此,火奴鲁鲁马拉松于我而言,才是全程马拉松的处女跑。
打那以来,每年参加一次全程马拉松赛,就成了习惯。
时隔许久重读这篇文章,我发现一个事实:二十多年已经逝去,我也跑过了几乎与年数相等的全程马拉松赛次,可是跑四十二公里后感受到的,与最初那一次相比,似乎没有多大变化。
现在依然如故,每次跑马拉松,我大体都会经历相同的心路。
跑到三十公里,总觉得&ldo;这次没准儿会出好成绩呢&rdo;。
过了三十五公里,体内的燃料便消耗殆尽,开始对各种事物大为光火。
到了最后,则生出&ldo;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不停行驶的汽车&rdo;般的心情。
然而跑完之后少顷,曾经的痛苦、可悲的念头眨眼间忘得一千二净,还下定决心:&ldo;下次我要跑得更好!
&rdo;任凭积累了多少经验,增添了几岁,还是一再重复相同的旧事。
是的,这种模式无论如何都不接受改变,我以为。
如若必须同这种模式和平共处,我只能通过执著的反复,改变或是扭曲自己,将它吸收进来,成为人格的一部分。
第四章 2005年9月19日东京 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
九月十日,我离开了考爱岛返回日本,逗留两周。
在日本,我驾车往来于东京的寓所兼事务所和位于神奈川县的家之间。
自然,在此期间我仍然坚持跑步,不过久未归国,许多工作正排着长队等待我,这些都得由我一件件亲自处理。
还有很多人非见不可。
所以无法再像八月份那样自由自在地跑步。
于是我只好见fèng插针,得空就跑长距离。
在日本期间跑过两次二十公里,一次三十公里。
一天跑十公里的节奏,好歹维持下来。
我还有意识地练习跑坡道。
在我家周围,有一条有起伏的环形坡道慢跑道,高低落差恐怕有五六层楼高,我绕着它跑了二十一圈,时间为一小时四十五分。
那是个异常闷热的日子,所以相当累人。
纽约城市马拉松差不多都是平坦的线路,不过一共得通过七座很大的桥,大多为吊桥形态,中央高高地隆起。
纽约城市马拉松我已跑过三次,这漫长的高低起伏出人意料地累脚。
而且等在路线最后的、进入中央公园之后的坡道,起伏更是剧烈,每次总是在这里减速。
中央公园内的坡道,坡度还算徐缓,早晨练健身跑时丝毫不觉得艰苦,然而在马拉松比赛最后阶段来到这里,它简直像绝壁一般阻挡在面前,将人储存到最后的那点气力毫不留情地夺走。
尽管叱咤激励自己&ldo;马上就要到达终点了&rdo;,向前挺进的却只是心情,终点总也不见近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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