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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陈夫子(第1页)

沈仙提起笔来,却发现墨已干。

原来是他冥想太久。

正要重新磨一砚,忽见银金二色微闪,银貂金错儿已经蹲立案上。

径自用双爪抱起墨条,磨了起来,一边道:“公子要写文章?”

“错儿姑娘?”

沈仙瞥了一眼,笑道:“没想你这研墨的手法,倒比我娴熟多了。”

银貂笑道:“公子不知,奴曾为陈夫子磨了整整十二年墨,陈夫子才肯答应教奴读书。”

沈仙哑然,咂了咂嘴,说道:“冒昧相询,不知道错儿姑娘今年……”

银貂眉眼弯弯道:“这倒不好算,若从奴灵智未开算起,当有甲子了。”

“……”

沈仙嘴角微微一扯,有些自嘲一笑。

他倒是多余这一问。

金错儿虽举止言行都与人无异,毕竟还是精怪。

精怪与人殊异,这人的年岁之论,自然也不能等而同之。

这么说来,它说的那位陈夫子,如今若还活着,至少也是陈老夫子了吧?

“奴、奴能否在旁一观大作?”

银貂扭扭捏捏地道。

它虽是异类,却饱读诗书,举止大方,如同大家闺秀一般,。

偏偏一涉书籍典章,便变得扭捏。

沈仙心知,正是对文章诗书极为看重,一纸一字,都珍若重宝,认为观阅他人的文字,便是抢夺他人珍宝,才会如此。

“你看吧,也不是什么大作,只是偶有所感,记述所经所历罢了。”

沈仙微微一笑,便收束心神,不再与它说话,提笔蘸墨,开始一遍又一遍地抄写《义槐传》。

他想要参透其中奥秘,找不到能有所助益的经文,为他指引方向,便是无根之水、无米之炊。

根本无从下手,他只有用这样的笨法子。

这是个需要耐心的笨法子,沈仙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笔一沾纸,沈仙就浑然忘我。

银貂也不敢惊扰他,放下了墨条,伏在他肘边,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一双乌黑溜圆的眼,却是一瞬不瞬盯着沈仙那只笔在纸上书写出的一个个文字。

过了片刻,它便看出这内容写的是什么,捂嘴欲呼,幸而压了下来。

这是……沈公子竟在为槐老伯作传?

著书立传,向来不是年高德勋的大儒,亦是博学洽闻的名士方能为之。

沈公子也有这般学识才华,它倒不是很惊讶,毕竟它早已得阅那部《尔雅》,即便它所学不多,但它先后随老槐与陈夫子身边多年,见识也算不凡。

敢说此书当世难有出其右者。

能写出如此巨著的人,不说能与大儒相提并论,但又岂是一般名士可及?

令它最为惊讶的,是竟有读书人为一个精怪作传。

它心中虽敬老槐,却通晓人性,知道人对精怪向来厌弃。

以它的认知,还有对沈仙才华的崇拜,是认定这位沈公子的文字,必定会为世人所传颂,甚至是千百载青史铭记。

这样一个人,为槐老伯作传,岂非要令槐老伯流芳百世?

一时间,它又是震惊,又是欢喜,又是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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