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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彻底吞噬了落日。
山峰的余晖,是夕阳挣扎时溅飞的鲜血。
看,天上残阳,地上高山,也离不开自相残杀。
凡人的生死更加微不足道了。
慕锦坐了许久,又招来寸奔问:“今夜能否启程去百随?”
寸奔说:“百随夜晚风沙大,不方便赶路。”
“嗯,休息去吧。”
“是。”
二公子是聪明人,自会衡量利弊得失。
半夜,慕锦整装待发,敲开了寸奔的门,“回府。”
寸奔没有意外。
二公子做事果决断然,当他犹豫的那一刻,寸奔就隐约猜到了二公子真正的选择。
临上马,慕锦回头看了一眼百随的方向。
和五皇子的谈判不一定会顺利。
明天过境百随,到京城还需一日,若是谈判来回切磋三五次,那又要耽搁几天。
晚几天回去,还是早几天回去,区别可能就是那个女人的尸首冰冷或者温热。
若是皇上口中的皇家男儿,慕锦应该义无反顾地向百随出发。
可惜,走不动。
大局是重。
然而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女人成了重中之重,他竟一无所知。
起初就是觉得她好玩、有趣。
乍看聪明,却傻气到舍己为人。
他好奇,是否真的如他的娘亲所言,宫外真有聪明也不害人的女人。
之后,那个女人越来越漂亮。
五官没有改变,不知怎么回事,反正变漂亮了,一下子成了小美人。
假如当初,他知道她会成为他的牵挂,他一定会在最开始的那天,不对她好奇,不与她斗气,甚至,杀了这个女人。
一切太晚了。
他现在舍不得杀,更加不愿别人动手。
慕锦和寸奔从慕府出发,走到这里花了七天的时间。
如今赶回去又是几天的行程。
两人深知,二十凶多吉少。
慕锦怎么也不愿将那一个“死”
字说出口,觉得他不说,她就还活着。
背叛他也好,只要她活着。
每隔两座城,慕锦和寸奔就换一匹千里马,向京城疾去。
——
返程比去程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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