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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儿的居民们都认得他,喜欢他,当他早上提着篮子去面包师或是屠宰师傅那儿买东西时,大伙都友好地跟他打招呼;因为他总记不住小姑娘的名字,所以和她们擦肩而过时,他总喜欢说:&ldo;早上好,小妹妹。
&rdo;人们熟悉他奇怪的走姿:他会把整个脚板平平地踏在地上,而后把它整个抬起,看上去却不显得笨拙,因为他的步伐中有股力量。
只是他经常领着的那个小男孩,在冻得结了冰的石子路上显得似乎跟不上父亲巨大的步子,他使劲捏捏父亲那只大大的。
关节突出的手,却也仿佛很难得到回音,因为这位父亲正在想着自己的事情呢。
林肯把那条灰不溜丢的旧围巾像根粗绳一样缠在脖子上,带着小儿子走过街道,尽管他才四十五六岁,人们也会叫他老林肯,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显得年轻过。
转过身来看他的人心里都怀着同情。
朋友们则认为,他忧郁的目光是他得到普遍好感乃至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
如果有人上来跟他搭话,他会有些惊讶地站住,用两只手抓住那人的手,问两遍:&ldo;您过得怎么样?&rdo;
而后他会留住这个人,给他讲个故事。
尽管现在他们有更多事情要做,但办公室里还像以前一样无拘无束。
直到现在林肯依然与那些法律条款格格不人,有时他会以一种蔑视的口气问他的同事:&ldo;那,赫尔顿,请您给我们讲讲,那些书里都在唠叨些什么?&rdo;他最喜欢做的要属躺在那张旧沙发上看书了。
莎士比亚的作品他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摘出生僻的句子;拜伦的《唐磺》他保存有好几个不同的版本,到处都用笔勾划出来;此外他也很喜欢伯恩的作品。
一次在应当给同事宣读文件时,他却读了一整首名为《不死》的诗。
办公室里,年轻的瓦尔特。
惠特曼的前期诗作也曾被评论过,这些作品给林肯的印象太深刻了,简直让他爱不释手。
他曾把书带回了家,可不久后就又拿了回来,原因是:&ldo;我的妻子差点把这本&lso;可恨的书&rso;烧了。
&rdo;其它新书,他只是翻翻而已,翻完后把它们搁在地上,闭上眼睛,躺下来回忆一下读过的内容。
他不收藏任何东西,在家里,他只有几本金色的纪念册放在桌上,却也从不去碰,相比之下他更愿意躲在市议会大楼里,尝试着去弄清楚植物学、物理。
机械以及电子方面的新技术,这些更让他感兴趣,而后再把它们介绍给农场主们。
当时有人主张要用自己的臂膀去完成最艰苦的工作,但无需去热爱它们。
林肯的观点和他们截然相反。
青年时代的经历,有时也能让这位律师派上用场。
在一起有关水车的诉讼中,他以他技术上的知识令法官大吃一惊,而当这位律师为建造密西西比公路桥辩护,并反对建立航运公司时,作为船夫的老经验和作为政治新秀的知识都帮了他的忙。
看到东部西部联系起来,是林肯当时的一个很大的愿望。
在诉讼中他似乎总是胜利多于失败,为被告辩护多于为原告辩护;收取的佣金之低也远近闻名。
他从不以当事人的贫富来计算报酬的高低,所以他往往会从一个很容易便能敲出六百美元的案子中收取三个半美元的报酬。
到他将近四十岁时,他从一个案子中索取的报酬却几乎从未超出过一百美元。
但是,就凭这些,他的名声越来越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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