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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算亲人,我们之间又没有任何血缘和婚姻关系。
更不是什么点头之交的前任,毕竟,我俩中间连着的感情不止一点半点。
那这种关系究竟算什么?我也不清楚。
大概就像他说的那样,熊熊野火,痴痴缠缠。
只是,我不希望这只是一团路过一切、毁灭一切的火,我要它生生不息。
施岷学东西其实也很快,我俩有时候闲着无聊,就在一块学法语。
他一直会,只是太多年没学了,需要重新捡起来。
而我是一窍不通的。
有关语言的学习,我好像总是少根筋。
施岷本来就有功底,语感又好,通常都是他先学完一节课,再来从基础的部分教我。
就像高中那会一样,他把教材摊开,平铺在我面前,指着音标,一个字一个字教我念。
法语的发音和英语很容易弄混,以至于每次我看到拼写相似的单词都会读错,他就会在一旁笑,说:“当初学英语的时候你喜欢串拼音,这会又喜欢串英语你可真是”
说到一半,兴许是觉得自己的语气过于轻松,施岷正了色,道:“没事,慢慢来。”
他之前一直夸我聪明,可我半点不觉得自己哪里聪明。
背个单词,半天就过去了,还总是背了就忘。
这种浪费时间的方式我很喜欢。
我问他:“你记不记得,之前你给我补课的时候。”
施岷疑惑地抬起头,问:“什么?”
“那个时候,你就是这么在我旁边。
一呆就是几个小时,写错了就会点点我的桌子。”
“那时候也不止你一个人。”
“没错,但是,在我眼里,你就是只对我一个人笑。”
“那既然你那时候有这个自信”
施岷伸手扶了一下眼镜,“那为什么到后来开始怀疑自己了呢?”
“我我不知道。”
我以为他在责怪我犯过的错,把头埋得很低很低,“我觉得你太好,而我一点也不好我们之间隔了那么多事情,我无法说服自己,你是喜欢我的。”
施岷摇摇头,轻轻骂了句“傻子”
。
我听见这句话了,把凳子拖着离他更近,轻轻问:“没错,我是傻子。
那么施岷,你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一直都是喜欢我的,对吗?”
施岷皱起眉,问:“现在说这个有意义吗?”
确实,没什么意义。
我们又没有复合。
离得最近的那天,还是我俩把对方弄出一嘴的血。
可我还是不死心。
对于我来说,爱是一件多么容易就说出口的事情,我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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