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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乔治跟猎人们其实都是合作关系。
他要皮毛,猎人们要金钱,公平交易,仅此而已。
而乔治本身就是高明的猎人,同行之间总是有共同语言的。
几年下来,就有了交情,也就愿意互相帮点小忙。
乔治也很慷慨,从来不会让人空手回去。
这次去印第安人地方,出于安全考虑,他请了几个猎人同行,都是一流好手。
其中有4个,是外乡人。
但是黄金的出现让情况有点大条。
因为这东西人人想要啊!
送走了克鲁格,乔治知道,克鲁格家的汤姆小子说的很可能是真的。
他跟印第安人做生意时,即使是皮毛数量稀少的时候印第安人也没拿金沙付过账,而是数量稀少的可怜的金币。
他回来路上就已经想到金矿这个词了。
克鲁格的来访只是让他下定决心而已。
所以,即使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
他也决定做些什么。
半个小时前他还在跟猎人们推杯换盏大口吃肉。
现在本地的都回自己的小窝,外乡的现在应该在旅馆寻欢作乐。
因为他承诺过,今天不会收他们4个那怕一个美分。
那是他的地盘。
不,这个小镇都是他的地盘。
他今年40岁,在这片土地与各种对手战斗了近20年,无论他(它)们是不是人。
他一向志向远大。
乔治少年时,他的偶像是美国首富,一个皮毛商人。
但那时他只是个穷小子,父亲死的早,他连像样的鞋子都没有。
15岁时,他猎获到第一只猎物,一只河狸,武器只是一根木棍。
他发誓要成为有钱人。
后来他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支二手的火枪,到处寻找各种猎物,向它们开火。
但是没等到他发财,母亲病重过世。
了无牵挂的他一路向西,追逐着各种长着皮毛的东西,凭借的简陋的武器和父母赋予的天赋猎杀森林里的猛兽,他遇见了印第安人,但这些人总是跟他做对,不让他发财。
后来他有钱了,最大的爱好就是把自己武装到牙齿,跟路上结识的朋友们一同猎杀这些讨厌鬼。
因为讨厌鬼们也是有皮的。
再后来,他发现朋友们慢慢的变少了,不是在战斗中死去,就是离开了。
而他,已经快30岁了,没有老婆,没有孩子。
只有一堆金币。
于是他和朋友建立了个据点,又去招募一些人来这里种地。
他只想有个可以依靠的地方,每天可以安稳的睡个好觉。
再找个老婆生孩子。
很快他就发现他可以用金币买下别的猎人猎获的皮毛,运出去卖掉也可以赚钱,并且赚的更多。
他悟了。
原来只要有个安全的地方给人以庇护,就会有更多的猎人前来,并带给他更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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