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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立马识了相,毕恭毕敬的请月漓上座。
“把你们这拿手好菜都给爷上一遍。”
“好嘞!”
这“美人居”
雕梁画栋,宾客盈门,座无虚席。
一层还有那白发须髯的说书先生正绘声绘色的说着传奇:“上古传说,这三界外乃是更大的混沌,称为星域虚镜。
那星域虚镜内,尽是掌握世界运行规律的大能之人。
据说,那虚镜中,有两兄弟名为洪荒和溟滓,这两兄弟本从那混沌中一同生出,两人却素来不和。
有一日,这两兄弟打赌,比比谁能创造出更丰富的世界。
那溟滓创出了人,神,魔三界。
但人生来就是人,神生来就是神,魔生来就是魔,虽寿命长短不一,但终有一死,死后共入轮回,等待下一轮投胎。
不料那洪荒却技高一筹,创出了神、仙、人、妖、魔、冥六界,且这六界相生相克,不同界的生灵还可通过修习相互转化。
那溟滓输了个彻底,他恼羞成怒,趁着洪荒不备,将其困入了他创造的这三界之内。
这洪荒既入他人牢笼,备受溟滓欺压。
后来,洪荒便潜藏了起来,这溟滓也一直在三界之内找寻着他。
他身怀异能,伺机等待,一旦出世,便要毁灭这三界,回归那星域虚镜。
这便是灭世之神的由来……
这三界之内,人神魔互不能通婚,亦不能产子。
但洪荒有破坏世间运行规则之异能,据说那些人神魔混血之子,便是洪荒的杰作,或被洪荒选中作为载体。
因此那些混血之子,作为三界异类,自古以来命途多舛……
咱们今天要讲的就是一个神魔混血之子的故事……”
满座宾客,叹感唏嘘。
月漓竖着耳朵,饶有兴趣的听着,这个故事她也在魔界说书先生那里听过。
灭世之神会选混血子作为载体,但是月漓不信这一套,因为历史记载亿万年来,灭世之神从来没有出世过。
她觉得人们之所惧怕混血子,是因为他们身负强大的异能。
尤其是天界,向来忌惮这混血子,自古以来便对他们赶尽杀绝。
魔界却向来崇拜灭世之神,崇拜混血子。
月漓最崇拜的偶像,魔界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魔尊重莲,便是个神魔混血,他在位之时,灭了天庭,一统三界,创下了魔界从未有过的辉煌。
她一边听着说书先生着,一边由伙计引着上了楼,来到了贵宾席。
这贵宾席间尽是些檀木桌。
而一堆精致的檀木桌中,最中央那精雕细琢的白玉桌极为显眼,上面铺满了娇艳的花束,桌脚堆满了各种女孩子家用的锦盒礼品,像是供奉佛祖神位一般虔诚。
月漓抬抬眼,正要往那白玉桌上坐去。
“大爷,咱这儿的位置除了这桌您随便挑...“伙计面露难色,看着一身脏兮兮的月漓,十分担心她要将那片洁白无瑕玷污了去。
“为什么?”
月漓抬抬眼。
“这是一位似神仙一样的姐姐的专属座位,她经常来喝我们这的醉仙酿,偶尔还会带上个红衣俊俏郎君。
因为有了她,我们酒楼的生意才渐渐兴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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