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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部落已经开始用年月算日子,并捣鼓了好长时间做了日晷,不过日晷是按着光影计时的,到了阴天下雨天就不成了,小宝琢磨出水漏计时,到了阴天就能用,不过并没有推广,对部落里人来说,干活时间都是靠着身体本能,生物钟要比水漏还要准时。
正茂将猎物扔到厨房墙后,一会吃过饭剥皮子鞣制,对于高明的打趣丝毫不尴尬,反倒笑道:“我也想呢!
你帮我摸摸小宝咋想?尽快最好!”
高明没打趣成反倒被正茂这个厚脸皮的托了任务,哼了哼算是同意帮着问问。
大家伙进了洞,三岁大的布丁穿着咩咩毛织的毛衣毛裤,毛衣裤上还套着棉布单衣单裤,遮风用的,毛衣裤虽然保暖但是不隔风,别的孩子在洞里就不用穿外衫,甚至有的火大的还穿不了毛衣裤,可布丁不成,布丁身子骨比小乐还弱,不能吹冷风受寒,这样的体质就是放在现代有的家庭也特别操心辛苦,更别提在原始社会了。
这三年,布丁犯了多少次病,小病不断,高明布加担惊受怕一直小心翼翼,可还是避免不了,但是高明从来没有后悔过,也没嫌弃过布丁这身体,布加原本是为了高明高兴才决定收养布丁的,可养了三年早都当自己孩子了。
布丁趴在桌子上手里握着木棍写写画画,洞口帘子掀起一股冷风进来,布丁抬头一看,见是高明正茂还有小乐小安顿时脸上扬着笑容,乖巧道:“爸爸正茂叔叔。”
琪端了热水烫了毛巾给小安小乐擦脸擦手,边上还有盆热水,高明正茂洗过后才摸了把布丁,“今天身体还难受不?”
布丁摇摇小脑袋,嗓子软软的,“我好了,爸爸不要担心,我写的布丁对不对爸爸?”
将桌上的硬黄纸献宝似的凑到高明面前。
木棍底端塞了一截削好的木炭,布丁握着不伤手。
高明拿过纸,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了俩字——布丁!
“真厉害,会写自己名字了!”
高明有些惊讶,自家的儿子也太天才了吧?!
这才三岁,就会写布丁了!
虽然布丁这字比较简单,但是在别的三岁孩子还在玩泥巴阿拉伯数字一二三都写不端正的时候,他家儿子会写字是多么令人高兴惊奇。
亲了亲布丁肉呼呼的小脸蛋,“布丁好聪明,晚上爸爸给你熬肉粥喝!”
布丁看着胖乎乎却是虚胖,肠胃也不怎么好,一般到了下午高明不会给孩子吃肉了,但是布丁特别喜欢吃肉,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不想高明布加担心,所以平日里不提要求,尽管蒸蛋煮蛋已经吃厌了可他从来没说过,高明能看不出儿子的乖巧?布丁越是这个样子,高明越是心疼,平日里定期会给布丁熬个肉粥或者做个肉菜。
“乖,收了本子洗手一会吃饭。”
高明摸着儿子的脑袋道。
自己出门给儿子做份瘦弱蔬菜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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