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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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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松义的反应也是意料之中,事实上,他本以为动静会更大,但傅松义除了激愤地反对以外,看起来还算稳定,也不知道是这些年被他的惊世骇俗已经打磨得相对平静,还是他早就有所预感。

看到夏赊雨的表情看上去不算太好,傅苔岑失笑道:处变不惊的夏经理,你怎么了?

我有一种很糟糕的感觉。

夏赊雨揉了揉额角道,我自己出柜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夏赊雨的妈妈万芹女士是个非常open的人,自从大四毕业那年,她听明白夏赊雨的暗示后,便当即答应为儿子在父亲那里打掩护,她认为夏赊雨一个人在大城市打拼已经非常辛苦,如果有人可以互相照顾,自然会更加放心一些,再说了,无非是多一个儿子的事,有什么好不高兴。

所以总的来说,夏赊雨是没有怎么吃过出柜的苦的,只有事业会令他吃苦。

走进仓库的傅苔岑和管理员打了声招呼,推着夏赊雨双肩往货架深处走:别想那些烦心事了,你先挑笔。

你爸答应送我笔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事夏赊雨有点为难,现在知道我俩是狼狈为奸,我还是别拿了吧。

狼狈为奸这个词把傅苔岑逗笑了:不碍事,大不了不拿紫毫的。

紫毫他估计有点肉痛。

夏赊雨好奇道:紫毫是指?

野兔毛。

傅苔岑随手抽出一支笔在指尖漂亮地转了一圈,暗忖到底还是自家笔的分量最舒服,其实论原材料放在现在也不算太稀有,但毕竟名气大工艺也细,所以格外贵重些。

白居易说的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州之人采为笔,千万毫中拣一毫就说的这个,还说,紫毫之价如金贵,当然,现在也没有这么夸张。

傅苔岑最后建议夏赊雨选一支小狼毫和一枝羊毫,基本能满足初级练笔的需要。

而自己选择了一支兼毫制成的小白云。

夏赊雨并不了解这些笔的不同,不由得问道: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傅苔岑看着他道:掌心伸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笑就说得像是要罚人,还是床上的那种,夏赊雨只觉得膝盖软,立刻不明所以地照做。

不过傅苔岑只是将羊毫、狼毫和兼毫分别在他的掌心划动了一圈,细软的笔端在掌纹中牵动细腻的触感。

狼毫偏硬,羊毫更软,兼毫因为是几种动物毛的混合,所以硬度趋于中间。

初学者用狼毫的话会更好写字,羊毫比较适合写小字,或者画画。

虽然对于软硬有了比较直观的体悟,但是落在纸上会是什么样还是有些迷茫。

傅苔岑看出他理解得不甚通透,主动说:一会回去我写几个字给你看看你就知道了。

出库登记后,师傅帮忙用锦盒将笔一一包装好,夏赊雨走出来时怀里的锦盒堆了好几层,傅苔岑替他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又顺手将原本放在副座的塑料袋扔到后座上去:还去看看宣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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