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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县里有一个叫郑刚的人,他开着一家白事店,经营着“死人”
生意。
此人相貌极为特殊。
他身材魁梧,眼大眉粗,当中的鼻子又大又厚。
郑刚通体皮肤黝黑发亮,唯独那张脸透着紫红色。
我们这里的人常说,这就是老天爷赏饭吃,郑刚天生就是干这一行的。
平日里,郑刚除了做一些棺材、骨灰盒、纸扎之类的白事生意外,他还有一个特殊的工作,那就是“搬尸”
。
说起“搬尸”
,很多人都不怎么理解。
大家可能会想到古时候在义庄的守灵人,或是官府中辅助仵作验尸的仵工。
其实,这样想也没错,郑刚做的这些工作,和古时候的职业的确有些相似。
我们县位于中西部地区,这里有丰富的矿产资源。
既然资源丰富了,相应的工矿企业就很多。
那时候各方面的管理政策并不完善,这导致很多私挖乱采现象的出现。
由于很多小型矿没有合格的安全资质,这使得县里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矿难。
而在每起矿难中,几乎都会死人。
郑刚的工作就是搬运这些工人的尸体。
那个年代,一旦发生矿难。
工矿企业秉持的原则就是能瞒报就瞒报,实在瞒不下去,就尽量少报。
而要完成这项任务,就需要尽快和遇难者家属私下达成协议。
一旦协议达成,矿方就会在第一时间将尸体火化,家属是拿不回遗体的。
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郑刚开始了自己的“副业”
。
每当矿难发生后,企业里就会有专人来找郑刚。
由于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郑刚的工作时间往往被安排在后半夜。
到这里,有人不禁要问,为什么企业自己不去将尸体搬出来,反而要找个外人来办这件事?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没人敢做。
矿难的原因有很多种,包括粉尘和毒气爆炸、地震活动、透水或者机械故障等。
遇到这些事故的工人,身体往往会变得支离破碎,不成人形。
这种恐怖的场面是一般人无法直视的。
而且,矿难发生后,作业区域依然非常危险。
谁会在这个时候下到矿里,去搬运尸体?唯独郑刚不这么想。
对于尸体,他早已司空见惯。
而井下的危险,他也从不在乎。
按他的话来说,老天既然给了他这副皮囊,他自然不能浪费。
郑刚有个规矩,那就是搬运尸体的时候,只能他一个人下去。
而且对于费用方面,他也从不讲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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