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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后,我离开了小森的公司,自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但我基本上不怎么打理自己的公司,只是偶尔回公司看看,为公司出点小主意。
我把整家公司都交给了下属去经营(财务收支倒是让小晴去管)。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既然把他们聘请回来,就该相信他们的确有能力帮助我。
没想到,我不用心经营,公司的生意竟还不错,还能赚点小钱。
我的大部分心思,都放在我的小说里。
是的,这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坚持写小说,一直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
推理小说、玄幻小说、武侠小说、爱情小说,我都写。
只是在写爱情小说的时候,写到某些我所经历过的情节时,眼睛会不由自主地湿润起来。
我和小晴的蜜月旅游,是到马来西亚去了。
结婚以前,我答应过小晴,要和她到马来西亚游玩。
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如无意外,一般都能做到。
何况小晴是我的妻子,我怎么会欺骗于她?
我们在马来西亚玩了两个月,差点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但最后我们还是回到了中山,回到了这座我们所熟悉的城市,回到了这个我们所相遇的地方。
这以后,我们每年就去一两次旅游(基本上都是国外旅游),十多年下来,几乎把整个世界都走遍了。
但我一直没有再去新加坡。
当一个无拘无束的小说家,常和妻子一起周游世界,这本来就是我最期盼、最向往的生活。
然而当这样的生活当真实现的时候,不知怎的,我的心中,却有那么的一丝遗憾。
我一直在戴着那支黑色的seiko手表,尽管它已被磨损得十分厉害;我左手的食指上,一直戴着那枚mickey戒指,有时洗澡的时候,我会把我和小晴的结婚戒指拿下来,但却从来不会让这枚mickey戒指离开我的手;我已经把我十多年前所用的w800手机换掉了,但那台w800手机,以及手机里那些在大信地下停车场的杂物室里、在电子科技大学的排球场中、在宝弦阁的天台上等地方所拍的照片,还有一些录音文件,我却一直保存着。
几年前,小绫死了,是老死的。
它死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当我想到,如果以人类的年龄来计算,它已经超过了八十岁的时候,我的心情平伏了一些。
能慢慢变老,平平淡淡地把一辈子走完,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对于我来说,小绫也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它陪了我十多年,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给我留下了许多回忆,或许,这就已经足够了。
278:曲终(大结局)
至于我和小晴的女儿,很可爱,很懂事。
我很爱她。
她出生以后,我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她的身上了。
小晴也很爱我们的女儿。
只是有时在叫唤女儿的名字时,小晴的一双秀眉会微微一蹙,脸上露出淡淡的悲哀和无奈。
我和小晴的感情一直很好,结婚以后,几乎没有吵过架。
只是在七年前,女儿出生之时,当我不顾父母的反对,一意孤行地为女儿取下那个名字时,小晴两天两夜没有跟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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