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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见闻中,还谈到了在举行入城式的当天,即在十七日凌晨,下关地区响起了激烈的枪声。
西条八十把这一射击的情况说是&ldo;扫荡残敌&rdo;,其实,那是集体屠杀俘虏。
在南京城内集体处决中国军民
集体处决中国军民的地方,不仅仅是在扬子江岸边的下关和草鞋峡。
它遍于南京城内外各地,如果看一看后面列表介绍的关于遗弃尸体的掩哩情况,这个问题就很清楚了。
红卍字会和崇善堂两个掩埋队所处理的遗弃尸体,合起来,城内有九千三百四十一具,城外有十四万六千零四十八具。
就城内的情况来说,可以肯定,除上述数字外,还有不少尸体已为军队自己或市民所掩埋。
自然,在这些被掩埋的尸体中,包括许多阵亡者。
下面就城内外(扬子江畔除外)被集体屠杀的情况,列举几个例子。
新岛淳良从南京涉外人员中听到这样一个事实:从城南光华门逃出来后为红卍字会和崇善堂两个慈善团体所收容的一万七千名难民,在那里被就地枪杀(《夺去三十万生命的&ldo;南京事件&rdo;》,载《东风新闻》,一九七五年七月三日号)。
如上所述,在扬子江岸边也有难民集结所,说是那里收容了二万人(参照本书第一○三页),那或许就是新岛听说的收容所,但我现在已无法查明。
※ ※ ※
在城西,集体屠杀的情况有如下几个例子。
南京粮商伍长德曾出庭参加远东国际军事审判,他在宣誓口述书(检证二一一九)中,概括地作证如下:&ldo;我当时担任警官,南京陷落后,我和三百名警官一起,把全部武器交给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然后走进当时作为难民收容所的司法部房子里,那里也有许多普通老百姓。
十二月十五日,日本兵来到司法部,要把收容在这里的全部难民带到西大门去。
我们一到门口,日本兵就将我们推出门外,每批一百多个人,共分十六批,依次进行枪杀。
我想逃跑,便在机枪即将扫射前趴在地上。
正当此时,我背后吃了一刺刀,但由于不是致命伤,我假装死去,才得以幸存。
&rdo;(《远速》,三十五号,载前引书1,第四十二至四十三页)
此外,证人伍长德在南京地方法院也对此作证,他的证词收入在先前提到的该法院检察官的报告(检证一七○二)中,他在证词中的陈述是:在汉中门现场,惨遭杀害的人达二千多名(在法庭上宣读时,由于此处省略未读,因而未在速记的记录中记下来,现根据誉写的原资料补上)。
所谓西大门,恐怕就是石城门的俗称。
石城门,也叫汉西门(今汉中门‐‐译者)。
汉中门是在民国二十年新辟汉中路时设置的,在汉西门的北部,相距很近。
所以,叫西大门(汉西门)外也好,叫汉中门外也好,这一带就在莫愁湖畔,实际上是同一个地方。
可见,伍长德的证词似乎有某些错误。
事件不是发生在十五日,而是发生在第二天,即十六日。
被强行拉走的警官,在数字上也有出入。
根据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于十八日向日本大使馆提交的文件,说是早在十四日已从司法部这个收容所里强行拉走了两、三百个残兵败卒,然而至十六日,强行拉走了五十名穿制服的警官和四十五名志愿警官(并非三百名警官),并从这最高法院的收容所里也强行拉走了四十名穿制服的军官。
当时,同时从上述两个收容所里强行拉走后被处决的,好像还有全部难民。
附在上述文件中的、关于十七日那天的难民收容所一览表,其中所记这些收容所的难民数都是零(前引书2,第一三一至一三二页)。
估计是该委员会委员马吉牧师在给其住在上海的妻子的一封密信中,对此情况记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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