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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算惨的,才过了一个晚上。
他可能都已经被折磨了三十几年了!
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师父这时也不失时机地在一旁大喝道:“想求饶,那还不快老实交代?”
跛脚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忙道:“好好好!
我说我说!
你先不要让她过来!”
“快说!”
我突然尖叫道,把跛脚又吓了一大跳。
跛脚便开始磕磕巴巴地叙述起三十几年前的陈年往事来。
原来他与小倩起初交往时,两人都是一家手工艺品厂的职工。
跛脚做的是雕刻,小倩则是刺绣。
跛脚当时也算是年轻帅气,又有些艺术才华,小倩长得貌美如花,两个人倒是很登对的一双,甚至都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但当时的厂子是国营的,负担重效益又不好,工资也很低。
那正是改革开放轰轰烈烈的时候,跛脚便心有不甘,一直想下海做生意挣大钱。
正巧,有一位**富婆来县城考察投资,见跛脚长得俊,两人便勾搭上了。
那富婆答应了要带跛脚回**做生意,实际上就是想养他当小白脸的意思。
跛脚心里也清楚,但他当时实在是太想出去闯一闯世界,想发大财想疯了。
于是,他头脑一发热,就和小倩解除了婚约,跟着富婆走了。
其实跛脚后来也没去成**,只到了深圳。
富婆给了他一些钱起家做生意。
但是他根本就没有做生意的头脑和经验,结果没几年就亏完了。
钱亏得多了,富婆也烦他了便赶他走。
跛脚无处可去,又只好回来再想找小倩,这时才知道小倩当年在他走后就出事了。
他失魂落魄,还被小倩的兄弟狠打了一顿,脚也给打坏了。
而且从那开始,久不久地跛脚总会梦见小倩的冤魂来找他,搞得他差点精神失常。
再后来,跛脚在外地四处打工,却一直也没能飞黄腾达,前两年只好又回到了这里。
他这会儿年纪已经大了,脚也跛了干不了重活儿,就只能跟着老万收废品,苟延残喘。
没想到,到老了他还是被小倩的“冤魂”
给追债上门来。
说到惨处,跛脚也不怕鬼了,一下子扑了上来,跪在地上抱住我的腿哭。
他哭喊着求小倩原谅他,说自己现在也是生不如死,“你要我死,我就去死了算了!
呜呜呜!”
事情问到这儿,应该都问清楚了。
但这出戏又应该如何收场呢?我用询问的眼神看了看师父,意思是这戏还要不要继续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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