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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黑灯瞎火的,如此反应速度,真是匪夷所思。
郑观山被围在正中,整个人都呆了,如同一位被膜拜的正神,只是不太伟岸。
从一个蹿蹦跳跃的矮胖拳手到众人顶礼膜拜的偶像的转变太有喜剧效果了,看一次笑一次。
不过我笑还可以,连经理都一起笑,可见夜店的钱来得很方便。
有一次我因故需要跟郑观山一起待很长时间,几乎一整个晚上。
我们聊了很多。
比如,为什么要选择拳击?我觉得拳击在街头搏斗中很不实用。
跟人讨论格斗是否实用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很容易引出“咱比画比画啊”
这种没道理的话来——你就是把我打死了,这个结果跟你的格斗技术是否实用之间也只有相关性,没有因果性。
跟郑观山这种没道理的家伙讨论,是因为他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连相关性这一层都想不到。
他会反问:“拳击怎么不实用了?”
我说:“对手如果踢你下盘怎么办?”
他愣了一下道:“躲、躲开啊!”
可见,练过跟看过还是有区别的,要是我就会想到双手抱住对方的腿滚作一团的方法。
不过实践中我都是采用转身就跑的方法。
郑观山说,他从小就常在电视上看拳击。
那时候,每个周末中央台都会播一场拳王争霸赛。
我看着天花板回想了一下,是有这事儿,我就是这么开始讨厌拳击的。
年幼的郑观山一到周末就站在电视前面,跟着屏幕里的选手一招一式地比画,觉得特别过瘾。
现在想来,这真是一个绝类《铁甲钢拳》的愚蠢画面,但愚蠢和感动常常是正相关的。
我有这么个推理:一个男孩子最早接触到的暴力形态,决定了他一生的暴力危险程度和处理暴力的方式。
比如我,因为我爸特别喜欢看田径锦标赛而选择了逃跑的方式;而郑观山则选择了拳击。
但是他一直没去接受专业的训练,只是看过电视、VCD、书,进入夜场圈儿以后认识了一两个会打两拳的,基于他天生的抗击打能力,就这么学会了。
现在需要补充一下,我为什么会跟郑观山相处一个晚上。
那是在朝阳医院的急诊大厅里,我俩各自守着一张床,我这边是一个被车撞了的同事,他那边是个不知道什么人,两者都一身绷带,沉默不语,或睡着了。
那天晚上我接了人事部的班,来守着受伤的同事,郑观山突然扶着一个瘦骨嶙峋、一瘸一拐的病人出现了,把我吓了个魂飞天外。
一开始我觉得,怎么在哪儿都能碰见这小子啊?难道他在跟踪我吗?后来又一想,在这一片儿,朝阳医院的急诊室简直是最容易碰见他的地方了。
甚至可以这么说:急诊室是唯一遇见他时不应该觉得奇怪的地方。
奇怪的是,受伤的人不是他。
那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碰见他了。
再上一次,这小子居然上了电视,只不过出镜时不太光彩,是在派出所里,眼睛上打着一道完全没用的马赛克,因为他一说话就摇头晃脑,马赛克不跟着动。
那回好像是因为他走着走着路,忽然生出一股邪火,闯进路边的一家房地产中介的门店,揪出一个最壮的,摆开架势打了一顿,结果这个珍贵的画面被监控录像捕捉到了。
所以,要不是得在急诊室看着同事,谁愿意跟这种没事儿就找个人揍一顿的胖子聊天啊?说这话已经是认识他之后四五年了,我觉得他也该成熟点儿了,就问他那个病人是怎么回事。
郑观山干出来的事,有一个特点:你总能猜到开头,但是猜不到结局。
等过一阵子,你会发现开头也猜错了。
我当然知道床上这个人是被他打伤的,但是他打完人往人脸上扔钱,扔得连包子都吃不起了,怎么可能送医院?那回要不是碰见我,估计吃完包子还得把卖包子的掌柜的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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