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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
回恋人要好得多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
我觉得我这种思想境界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
一下: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一个女人的环球流浪
月月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北京,她极为随和,爱开
玩笑,不笑不说话。
她喜欢盘着两条大长腿坐着,塞着耳机,手里掐
着麻花,开开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
她指甲剪得极
短,不涂指甲油,无论冬夏,袖子永远挽到肘部,左
臂上有明显的三条疤:一条是因为在南亚被抢劫,一
条是因为在中美洲也被抢劫,还有一条是因为在北京
被抢劫。
她并不怎么忌讳露出伤疤,这和其他的女生
不太一样。
我们认识的时间长了以后,我发现在一众兄弟
里,月月是最爽气的一个。
我每次到北京,电话一
通,她就会开着她的小破车跑来管我饭,约好了几点
就会几点出现,仿佛北京的交通拥堵完全不存在一
样,我没见过比她更守时的女人。
她是个极会体谅旁
人的人,一起吃饭的人里间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穷朋
友,她从不会冷落了人家,不会让人家感觉到一点儿
的不自在。
我不是个多么成熟的男人,言行举止时常有些桀
骜,她包容之余向来都是直言不讳地鞭挞,算是个难
得的诤友。
她有段时间兼职当买手,经常跑去首尔扫货,我
半夜给她打电话,絮絮叨叨说自己的烦心事儿,她顶
着国际长途加跨国漫游陪我煲电话粥,我一打一两个
小时,她也不会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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