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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手绢没有了,你大发雷霆,连你乳母张妈你都驱到乡下去了。
我那时候就下定决心,绝不将这条手绢还给你。
我确实是个贼,我偷去你视作最为要紧最为宝贵的东西,可怜的是,我却偷不去你的心。”
手绢是西洋的样式,那时候还是顶时髦顶俏皮的东西,母亲托人从外国带回来,她也只得这一条。
她拿着手绢,隔了这么多年,花纹织路还是这样清晰,崭然如新。
她仿佛看到七八岁的自己,因为正出疹子发烧,所以被母亲抱到外国诊所去打针。
每日都要去的,每次去,总是遇上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是头上受了伤,所以每天要去诊所里打消炎针。
男孩子显然出身大家,每次除了乳母,还有两个老妈子跟着。
可是大家的小少爷,脾气自然是执拗的,打针的时候总是抿着嘴,一声也不吭。
几个人都按他不住,每次挣扎着折腾那乳母一身大汗,只告饶:“我的三少爷,打完针就不疼了!
我的小祖宗!
您别犟……”
其实她知道他并不是怕疼,也不是犯犟,因为有一次她正好刚刚扎完针,他正巧瞪着大眼睛看着她。
她的母亲拍着她的背心正哄她:“乖囡不哭。”
那时候他就将脸一背,她不过七八岁,不知为何就明白过来,他是没有母亲的,所以才会这样看着她们母女。
或许是因为怜惜,或许是因为一颗柔软的童心,所以那天他打针的时候,一胳膊撞在椅背上,把肘上的皮都撞破了,她就拿自己的手绢替他包上了,轻声细语地告诉他:“小哥哥,你别这样,弄疼了自己,你妈妈假若知道,心里也不好过。”
那时候他也只是望了她一眼,并没有说话。
可是从那之后,他在打针之前,再也不闹腾了。
最后她打完了针,再也没到那诊所里去,再后来,全家就搬到昌邺去了。
再后来,她彻底忘了小时候有过这样一件事情。
现在,她却想起来,想起来那时候他问过她的名字。
她说我叫秦桑,秦桑低绿枝。
童音琅琅,每次背到这句诗,父亲都会夸奖她乖巧。
而他也对她笑了笑,仿佛是赞她的名字好听。
两个人手背上都绑着橡皮膏,针管里的药水正一点一点滴下来,他和她并排坐在椅子上,诊所里静悄悄的。
看护端着糖进来,给他们俩一人一块,夸奖说:“两个小大人,真乖!”
窗外轻风柔软,春光明媚,那种外国的水果糖很甜,含在腮帮子里,硬硬的,半天化不了,吃不完。
可是他的那块糖他一直没有剥开,直等到她吃完了,他才悄悄伸手,将自己那块也给了她。
他胳膊上还系着她的手绢,她还记得他的手心,白皙柔软,真不像男孩子的手呢。
虽然她不曾问过他的名字,他却说:“这块糖给你吃,我叫易连恺。”
【下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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