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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刚才的话……”
“全都听到了。”
“所以,您现在……”
“离家这么久,家传的武功,练得怎么样了,我想指点你的武艺。”
萧思衡满是期待的看向阿朱,练霓裳及时做出担忧的表情。
阿朱立刻打圆场:“唉~快把思衡放下来,这么多人看着呢,新媳妇上门第一天,见面礼准备好了么?”
萧峰放下萧思衡,从怀中拿出一个玉盒,里面是一株泛着红光的人参。
当年为了救治阿朱,萧峰漫山遍野的挖人参,把山挖成麻子的同时,练出挖人参的技艺,直到现在,白山黑水间的采参客,对萧峰也非常佩服。
萧思衡一眼就看出,这株人参的年份至少有五千年,已经长成人型,表面泛出的红光,是散溢出的药力。
这种级别的天材地宝,必须用药玉雕琢的药匣储存,否则从挖出开始,药力便会散溢,直到变成小萝卜。
不过,如果人参超过万年,就会返璞归真,药力完全融汇在内部,每一根纤细的根须,都是世间至宝。
能配置活死人肉白骨的灵丹,还能增长巨量功力,万年参皇的药力,比虚竹昔年的奇遇,还要更胜三筹。
可惜,这玩意儿只存在于传说。
听孔厚说过,当初在高平山有过一株九千多年的,已经有了灵性,周围有独角锦纹金钱豹看守,孔厚不敢损伤这等天地奇珍,又要给故友之女治病,便采集三条根须,不敢再损伤分毫。
萧思衡使了个眼色,练霓裳给萧峰施了一礼,然后快速收起玉匣。
“爷爷,这是我收的徒弟,名叫金世遗,根骨奇绝,悟性绝佳,能继承我的衣钵,把我的本事发扬光大。”
萧峰捏了捏金世遗的肩膀:“这孩子确实不错,根骨不亚于我。”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世遗是我徒弟,就是我儿子,也就是您老的曾孙,您有没有准备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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