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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是我杀了邵大师,也有人说他是羞愧而死,其实不对,邵大师是为最后一把宝剑殉剑而死。
他用自己的鲜血,洗刷那把宝剑的凶煞之气,那把剑名叫怒。
日后有机会,你可以去找找。
我有预感,只有你能用这把剑。
离别钩是我主动舍弃的,你爹捡到是他的运气,和我没什么关系。”
杨铮好奇的问道:“既然如此,你为何要阻拦我?为何还要……”
“前些时日,我偶然遇到邵大师的师弟凌大师,他对我解释,离别钩之所以如此凶煞,一是先天畸形,二是刚铸造出来便被舍弃,凝结了怨气。
我用自己的鲜血,洗净离别钩面的煞气,从今天开始,你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离别钩,只要你是为了让更多人团聚而出招,离别钩便是神兵。
不必为我感到悲伤,江湖人都说我有一双神眼,却不知我的眼睛,早就已经看不清了,混江湖纯属找死。
既然如此,不如用这把老骨头,成全你的威名,这也算江湖规矩。
我这样的老骨头,本就会成为天才人物的踏脚石,与其留给别人,不如留给故人之子,别让我失望啊!”
蓝一尘麻利的拿出纱布伤药,快速给伤口包扎,甚至从大树后面,拿出一根精致的拐杖,很显然,他早就做好断腿的准备,完全没有任何失落。
杨铮认真的说道:“蓝前辈,你对我的恩德,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蓝一尘摆了摆手:“那就赶紧找个婆娘成亲,给我生個好侄孙,我去给你爹一炷香,这里倒是足够安静。”
“前辈,伤我爹的是谁?”
“就算我阻止你,你肯定也会拜托铁手去查,我还是直接告诉你吧。
他的名字叫鹿杖客,好色成性,擅长使用鹿角拐杖,精通玄冥神掌,寒毒好似附骨之疽,终身难以解脱。
他还有个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同门师弟,名叫鹤笔翁,擅用鹤嘴笔,喜欢美酒,爱吃狗肉,供职于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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