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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你去。”
钟笛实在不懂他是什么心理。
凌程怂恿她:“难道你不想知道挖朋友墙角是什么心态吗?”
“你跟他算不上是朋友,而且这种心态我还需要了解吗?这明明就是你的黑历史。”
“黑历史吗?我不觉得。
喂!
你怎么能说我的初恋是黑历史。”
钟笛按住太阳穴:“哥哥,我头疼,犯困。
你歇会儿吧。”
“是昨晚没睡好吗?”
凌程蹙起眉心,很快又舒展开,压低眉梢,轻声道:“公共场合别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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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笛从凌程手中收回自己的手机时,才看见他已经替她答应了去赴江正昀的约。
江正昀也已经将餐厅地址发了过来。
凌程被钟笛骂了一下午。
到最后,他学钟笛打哈欠,“我们俩到底谁话多?”
这明明是两只蜜蜂一起叽叽喳喳地采花蜜。
钟笛自认为她没有应付这种饭局的能力。
换做平时,她大概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都会用在埋头苦吃上,但今晚她无法靠吃东西来缓解尴尬,因为她刚做完手术,嗓子还在吃流食的修养状态。
当她用餐勺蘸着食物的酱汁在餐盘里画圈圈的时候,凌程先觉察出她的无聊,当即找服务生要来一个儿童玩具,放在她面前。
江正昀被凌程的这个举动逗笑,又在钟笛专注研究玩具时收起笑意。
随后不再跟凌程聊时事新闻,转而聊一些钟笛会感兴趣的话题。
“比起狗,你们俩都更喜欢猫吗?”
宠物是很容易活跃气氛的话题。
江正昀知道凌程收养了过世业主的猫。
钟笛说她都还行,猫猫狗狗各有各的可爱。
凌程不讨厌狗,但他讨厌一只叫饺子的狗。
因为这只臭狗每次看见钟笛都要生扑她。
江正昀:“我更喜欢狗,可能因为狗更忠诚,而且一旦认定一个主人就不会轻易变心。”
喜欢狗,却不愿意学习小狗身上最美好的品质,反而觊觎其他狗嘴里的肉骨头……
凌程在轻视的心理中接了话,“专一的确是个好品质。
一只狗认定一个主人就一辈子忠诚,这种感情就好比一个人认定另一个人,就一辈子只爱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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