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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个侦察岗是由两个人轮流,但是他的搭档菲利蒙今天一直闹肚子,本来今天下午还能够换岗休息一会儿,但是菲利蒙断断续续地跑了五六次厕所。
侦察的工作全赖在他头上了。
托马斯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他在十五岁的时候便出来谋生了,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士兵,一直做到现在。
因为是家里幺子的缘故,父亲那微薄的财产,根本分不到他手上,他不会任何手艺,他也不想成为一名佃农,因此他能够选的工作不多,事实上只有士兵这个职业还算体面。
他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十五年的从军生涯,他没有丢掉自己的性命,甚至一条胳膊。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低级步兵,前几年走运成为一名不用正面上战场的侦察兵,十五年的军龄让他攒下了一些钱,事实上他离开过军队,但是很快又回来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除了打仗之外的技能外,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一点也不想成为一名英格兰的佃农。
这十五年英格兰很乱,他效忠的最高主君来来回回换了好几个,托马斯只能够记住他们的名字,他分不清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要做些什么,但是有仗打就代表着他有收入。
尽管托马斯知道打仗不是一件好事。
不一会儿他身后的灌木丛动了动,作为军人的本能使得托马斯瞬间清醒了过来,握住了手中的长矛对准了身后的灌木丛。
随后一个熟悉的脸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是他的搭档菲利蒙。
托马斯转过了身子,继续看向城门口。
他不打算抱怨,这没有意义。
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样幸运,他早就记不清自己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军旅生涯有多少个搭档了。
“托马斯,你下去休息吧。
让我来吧。
今天真是不好意思,我可能吃坏什么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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