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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净生命
红头发的哥哥,喝完苦艾酒
你就开始点这把火吧
烧吧。
--海子《阿尔的太阳--给我的瘦哥哥》
无数的人为凡·高写过诗,却独爱这首海子的《阿尔的太阳》。
凡·高不是理想的情人。
理想的情人,应该是金庸先生笔下的陈家洛。
他必是浊世翩翩佳公子,身份显赫,有使不完的金山银山,可以为我买花衣裳,还有桂花糕;他也必须武艺高强,在我受人欺负之际闪亮登场,一手挽出几个剑花,另一手温柔地抱住我,在丝竹声中从半空中旋转,慢慢落下。
他还要长得面如冠玉,玉树临风,日日看他不厌倦。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才愿意陪他远走大漠,永不回中原。
再看凡·高,被海子称为&ot;瘦哥哥&ot;的凡·高,1853年3月30日出生于荷兰北部布拉班特省的格罗渥特·松特丹一个乡村穷牧师的家庭。
他是家中的长子,由于家大口阔,不得不从16岁开始就出外打工,在很多画店做过助理。
一度在叔叔家卖画度日,爱上了守寡的表姐凯。
凯是典型的荷兰女子,深栗色的头发,深蓝色的眼睛,热情而典雅。
一次午饭后,当凡·高与凯在小溪旁的树阴下休息时,凡·高终于忍不住向凯吐露自己的心声。
凯却很愤恨地离开了,躲到家中再也不愿见到他。
终于有一天,凡·高把手放在蜡烛上烧,烧出铜钱大的洞,要表姐答应他的求爱。
凯在惊骇之余,却坚定地说:
不,永远不。
换作我们任何一个女子,也会说:不,永远不。
我们只是一些有小小虚荣心的凡间女子,上演不起大悲大喜的戏剧,我们只合执红牙板,歌&ot;杨柳岸,晓风残月&ot;,我们承受不起那样荒诞炽烈的爱。
如果我的陈家洛拿着一把大刀,砍下自己的一只手,递过来对我说:
香香公主,你爱不爱我?不爱我,我再砍一只?饶是他长得貌比潘安,钱比邓通,我也要逃命去了。
我们的爱人合该似徐志摩那样: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在我们拒绝他之后,他只是缓缓地转过身,一缕长发遮住他的左眼,背着剑,朝着如血的夕阳走去,留下一个萧索的背影。
从此,江湖上多了一个断肠人,他却永远记得那年我们相识时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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