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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邮局去的时候我的脚步浮动,双手颤抖。
无论在哪方面,我与约瑟都很投契,我们俩人都喜爱阅读、看话剧、听音乐、说笑话……我与约瑟也非一朝一夕的事……可是恋爱不代表结婚,我无法嫁他,因为他太自私。
信寄出去之后,我等足一个星期,可是连电话都没有收到一个。
他反了脸,也好,就那样,我惆怅地想:一年来的交情,我为他也受尽煎熬,为他笑过哭过,如今总算由我主动,把这一段感情结束。
可是女孩子的心理不一样,总希望男方比较缠绵,有点表示,至少问问绝交的情由——女人都是幼稚的,我苦笑,绝交的道理不是在信中说的一清二楚了吗?现在我要嫁人,新郎不是他。
大家心肠硬些反而有好处,否则抱头痛哭眼泪之后又再从头开始吵吵闹闹,才是毫无必要的事。
我又等了一个星期,心中十分矛盾,一方面又希望约瑟会得上门来歪缠,捧着玫瑰花与糖,就像小说中那些痴心的男主角。
但是他并没有那样做。
黯然之余,我几乎想真的嫁给季光。
我问自己的心:季光有什么不好?他尊重我,他爱护我,他经济情形又好,跟着他真正吃用都不愁。
何必苦苦的上班,风吹雨打,两头奔扑,看着许多奇奇怪怪的面色,无端受着陌生人的气。
女人的青春一过,也就是那个样子,现在错过这个机会,将来是要后悔的。
我不至于天真到以为季光会跟我一辈子,他迟早要结婚的,他的妻子会允许他在别的女人身上浪费金钱与精神?我想没有可能。
嫁给他吧,我耳朵边有个细细的声音在说:嫁给他也好,省下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我们的性情合不来,我好动,喜欢朋友,在人群中我往往有种安全感,但是季光最爱两人世界,他最希望两个人面对面过一辈子。
我做得到吗?
不,我不认为我做得到。
我约了季光见面,在他家里。
我们坐下,我还没开口,他就说:“你怎么与你那位朋友断绝来往了?”
“你又晓得了。”
我还是很意外,“又是哪个多嘴的人告诉你的?消息传得真快。”
“这种消息的确传的特别快,”
季光微笑,“人们喜欢凑热闹,谁家离了婚,谁跟谁不对劲,谁又新发财,生活寂寞,也不能怪他们。”
“是的,”
我吁出一口气,“我的确跟约瑟没来往了,以他的性格,怕早已另觅新欢。”
“不会吧。”
季光说,他的语气是关注的。
“他不能耽在家里一分钟,即使在外边更无聊,他也喜欢约了一班人在外头疯。”
我说。
“跟我的性格刚相反,”
季光低下头,“你应该喜欢他。”
我不出声。
“被爱是幸福的,”
季光说,“爱人是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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