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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秀才很想知道,却不好再问了。
凤清仪又介绍那少年道:“这就是胭脂养的孩子,叫慕容春华,字蓝田。
胭脂管他叫花奴。
你叫他慕容就好。
他是京城抱琴楼的东家,那里虽然地方偏僻,出的却是汴京最好的酒。”
白秀才想问问为何这样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已经有字,为何戴道冠、穿道袍。
少年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我是孤儿,十三岁行了冠礼,所以有字。
我自幼便跟姑姑学道,平日作俗家打扮,有事便穿了道袍出来。”
他俊美得出奇,这种美似乎糅合了某些异族特征,高鼻深目,肤色洁白,长身玉立,像个蓝田玉雕的西域公子,不说话时就紧闭菱唇,比话多又跳脱的凤清仪要庄重沉默许多,一双眼睛却寒星般照人,让人觉得他心里有主意。
看到大鼋,胭脂问:“就是它了?”
凤清仪点点头:“这老鼋吃了豪猪内丹,壳里生了一窝刺。”
胭脂在他们备好的水盆里洗了手,拿小斧头在火盆上烤:“没法子,那便揭了盖,拔了刺罢!”
大鼋听了,偌大个身躯都发起抖来,禁不住后退了两步。
鲤鱼叫起来:“我鼋大曾曾叔祖爷爷会死吗?”
“哟,这里还有个鲤鱼小朋友。”
胭脂感兴趣地朝青瓷钵里看了一眼,回头吹了吹斧头:“不死一遍,怎么知道做人有多么好!”
突然,她喝道:“按住它!”
白秀才、凤清仪、君如月连忙听话地将大鼋按住。
“花奴,带麻沸散了没?”
胭脂对着鼋壳比划着斧头。
慕容春华摇摇头:“不过,还剩一点儿千日醉,够给它使了。”
他蹲下掰开大鼋的嘴来,摘下腰间银瓶,将里面淡红色的酒液尽数倒了进去。
一灌完,大鼋就呼着酒泡昏醉过去。
“我动手了。”
胭脂淡淡地说着,一斧头下去,厚厚的硬壳喀嚓一声,竟脆生生破成两半,鲜血像泉水一样喷涌出来。
白秀才看得几欲晕去。
可胭脂不管不顾,大刀阔斧地挖起了那个硬壳。
慕容春华也将袍子掖在腰里,拿起凿子,抓住一根硬刺便凿了起来。
他三两下便将那刺连根拔下,又去凿下一根。
虽说这番作为看着实在是疼,他二人手脚却利落,无一丝一毫多余动作,一盏茶功夫便将这大鼋剥了个干净,只剩下个血呼喇的软肉身子。
胭脂执朱笔,慕容执墨笔,一道在它身上用小字密密麻麻地写起了符箓,一边写,它身上就一边止血结痂,结成了紫色的痂壳,把它满头是血的脑袋也包住了。
待他们写完,痂壳纷纷碎裂,竟露出一个胖大汉子的躯体来。
白秀才看得惊讶不已。
君如月取了他们搭布棚的那块粗布来,先给大鼋盖上。
胭脂推推他道:“一觉好睡!
你不是想做人么,如今能做人了!”
大鼋醒来,慢慢爬起,觉得身上轻了数倍,这才发现折腾它多年的硬壳和利刺都被剥除了,身上的皮肤竟然不再是乌黑滑腻的鼋皮,而是白皙的人皮。
他伸出手来,是五指分明的两只人手。
他披着粗布站起身来,支撑身体的也是两条粗壮的人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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