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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麻烦?
两人默默吃完后,一同用眼去瞄最后半竹筒水,何当归率先拿起喝了几口,放回地上后常诺又拿起从筒缘另一边喝,两口解决了剩下的水。
常诺把空竹筒丢在染血的蒲团上,长吐一口气,然后又开说了:“三年前我把王爷送到罗府疗伤,原本以为是个上上策,没想到等他离开罗府的时候伤势更严重了。
何家妹妹,我真是嫉妒你,连着两回让王爷带伤给你传真气,他可从来没给我传过。”
“是啊,知道他是宁王之后,我也受宠若惊呢。”
何当归凉凉的笑了,上一世的朱权也从未给她传过真气,哪怕是她为他挡剑丢了两个孩子的那次。
真稀奇哪,他给还是陌生人的她传真气,还从面具刺客手下救了她一回!
莫非是命运大意洗错了牌,把衰事都洗到了上辈子,把好事都轮到了这辈子?
何当归挑眉:“风公子你这是来讨人情,让我报恩的喽?”
常诺拿竹竿拨弄着火堆,回忆道:“当时我在大宁假扮王爷,替他出了一个月的勤,等我收到传信赶去镇江的时候,王爷才刚刚出关,当时他面色煞白,正在为明日明月擅自给他与谢巧凤定亲的事而大发雷霆,还打断了明日的一条胳臂,明日跟了他十四年了。”
明日?何当归怀抱小兔,抚摸了两下,微微笑了,也是个背后捅刀子的老熟人。
她偏头好奇道:“怎么他们如此大胆,连他们主子的终身大事也敢擅做主张?万一那谢巧凤是个丑女,或者不合宁王的心意怎么办?”
常诺犹豫一下,说:“之前王爷没遇见你,他有意跟晋王结盟,也见过晋王的小姨子谢巧凤,虽然她年长他四岁,却是秀外慧中大气温婉,身份和品貌都够格做他的王妃,所以对她不是太反感。”
何当归笑得开怀,有点儿替谢巧凤感到悲哀,原来她当上了宁王妃,得到了天下间最尊贵的夫君,竟只是因为她不是他反感的人?那……自己呢?他疲于应付一众美艳姬妾的时候,总是去自己房里讨杯茶,然后累得倒头就睡——他肯睡她的床,是否只因为她床上的香味不会熏到他的鼻子呢?
常诺双目死盯着那一团火,仿佛那里面住着一段往事,他用一种幽深而低沉的音调讲述着那段往事:“我第一遇见小渊的时候,他被人欺负得很惨,鼻青脸肿的样子一点都瞧不出他长得有多俊。
等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一身白衣,整个人焕然一新,脸长得比我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俊,让我几乎看呆了。
他对我也颇有好感,于是,我们就开始交往了……”
“……交往?”
常诺的那种语气和神情,不能不让何当归有点儿往歪处想。
常诺略点一下头,轻声说:“我小时候非常讨厌母亲给我的那几个搽得喷香的通房丫头,反而,每次一看到……某位英武的军中上将军,我就会发自内心的开怀,后来听说他娶妻生子了,我就非常伤心……”
道出了这些秘密,他抬眼去看何当归,她的表情波澜不惊,连一点些微的诧异都没有,他放下心来,于是继续说,“后来跟小渊不打不相识,等深入了解他之后,才发现他跟我一样,从来不碰皇贵妃给他娶的周菁兰等几个女人,甚至不愿让她们近身。
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好的密不可分。”
何当归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原本连她都觉得有些荒诞的恶意揣测,竟然被证实是真的!
那么,上一世的朱权也是喜欢男人的喽?那他装的可真好,他府中的那一群女人,都是摆设和传宗接代之用的喽?呵呵,一想到她曾经把他当成她的神,当成她的命,她就恨不得穿过时空隧道回到多年以前,把那个中邪中毒的何嫔推到水牢门前磕死。
常诺看她的眼中爆出近乎实质状的针芒,怕她有所误会,连忙又解释说:“何家妹妹你不要多想,我们那时候年纪都小,连男女之事都不通,怎么会对男子的身体有什么绮念呢?我们只是同寝同眠,仅此而已。”
“哦?”
何当归看向常诺,讥讽地问,“那两位小公子是什么时候开的窍,懂得了男子之间是怎么回事的呢?”
这丫头小小年纪,倒是一点都不害羞避讳,常诺蹙眉道:“在我们发展到那一步之前,我就已抽身而退了,有一天我告诉他说,我觉得伺候我笔墨的那个丫头挺清秀的,说话挺风趣的,而且觉得男子还是应该跟女子好,才能开源活流,绵延千代,否则,这世上为何有男人和女人这两种人呢?跟他说出这些话后,我的心中很忐忑,生怕他从此就跟我绝交了。
可他还是跟从前一样同我交好,只是他仍然不喜欢女人,宁肯宠幸两三个涂脂抹粉的小太监,也不肯要周菁兰她们几个。”
何当归笑得灿烂,除了眼睛,她的整张脸都在笑,她笑问:“这么说,风公子你对这位昔日‘恋人’仍不能从那种‘状况’中脱离出来而感到愧疚和担忧,所以,当他对我表现出兴趣之后,你就迫不及待地想把我送给他治病喽?”
常诺细细端详着眼前的美貌少女,不明白那一副如花的面容下有着怎样的魂魄,遭遇过怎样的经历,才会让她毫无普通女子的温婉柔顺和同情心,全身都长满了尖锐冷酷的刺。
他更不明白的是,小渊为何会对这样一个石头一般冷硬的女子用情至深。
常诺叹气道:“当我听明日说,他主子爱上了一个名叫何当归的罗家小妖女,又听明月补充说,那小妖女就是在大街上被马蹄踩到却安然无恙的那个,我不但没有开心,反而更加担忧了。”
何当归托腮听故事,兴味道:“为什么?莫非彼时,风公子已知道我是个恶女了?”
常诺抬高了一条眉毛,低哼一声:“丫头你忘了,彼时你只有十岁,他喜欢上了一个小女孩,怎么能不让我担心?我怕他又产生什么不正常的爱恋取向,于是我在北方惹出了一点儿棘手的事,死拖活拽地把他从镇江拉走了,毕竟镇江离扬州只半天车程,谁知道他会不会哪天心血来潮去找你。
后来,我又接连不断地制造了几个月的麻烦,让他忙得没想你,更没空去找你。
半年之后,看到他终于不再动不动就掏出你的那缕头发亲,我才松了一口气。”
何当归紧揪住怀中小兔的绒毛,听说朱权居然亲吻过她的头发,她的心中生出了由衷的厌恶,突然明白为什么对红尘感到绝望的女子都会削光头发做尼姑,原来长长的黑发有时候也成为一种身体的延伸,代替着她承受那个恶魔的羞辱。
常诺长舒一口,微笑道:“后来,我才发现,之前那半年我都想岔了,小渊他喜欢的不是小女孩,而是正常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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