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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丁氏兄弟刚刚满二十岁,丁向北尚未身染重病。
丁向南记性好,他记得那是弟弟第一百零八次救下劫匪手中的自己。
那自称救世游侠的丁向北自小便替哥哥赶走一切欺负他的人,并且对书生的心慈手软十分不屑,他一回来,再无人敢轻易来丁家的小院借钱借米。
反而,出现了一个奇景。
那便是从早到晚,不论何时,小院门口都会站着几个含羞带怯的姑娘家,篮子里不是装着鸡蛋就是装着小米,要么便是野花野果一类。
姑娘们矜持,站在那里徘徊不敢进,有人路过便问她们找谁,她们便会娇羞地回答:“找丁公子。”
素日都是丁向南出门应付借钱的坏街坊们,这次他照旧出去,却瞧见那些人直接掠过了他,奔到了丁向北身边去。
瞬时之间,丁向北便被莺莺燕燕簇拥起来,就像是红花之中忽然冒出来的绿叶,看得丁向南频频摇头。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不成体统。”
兄长如是点评。
“哥,羡慕吗?”
送走了一众姑娘,丁向北下巴上甚至印着一个隐隐约约的唇脂印子,拿不过来了似的将篮子向上提了提,“没办法,或许这就是命,隔壁二大娘都特别喜欢我。”
丁向南自然对此嗤之以鼻:“不知羞耻。”
“你整日说要做救世大侠,要经商致富,要劫富济贫,那便老老实实去做。
为兄可不想瞧见你花天酒地,于美色中耽溺。”
他正经道,“傻小子……你听我话,往后也不要走远了,就在辽东城住着吧,安安分分娶妻生子,在小城过一辈子不好吗?”
彼时的丁向北当然不屑一顾:“怎么可能。”
这一年,丁氏兄弟十八岁了。
或者当真是人之初性本恶,小时候,丁向南是个软柿子,众人便总喜欢拿捏这善良之人,丁向北曾眼睁睁看着兄长被几个小毛孩儿扯坏了书、打破了头,当时便心存不甘,之后才萌生出做大侠,锄奸扶弱的想法。
那么当大侠,首先需要一把剑。
这年的端午节,年幼的他便瞧中了摊子上的小桃木剑。
丁向南自己的破布衣衫穿得都薄了,也舍不得买一件新的,可是弟弟说喜欢那做工精致的小桃木剑,他便舍了买笔墨的钱,转眼买下了丁向北喜欢的东西。
那一年,丁氏兄弟不过十岁。
沉沉浮浮的破碎记忆之中,丁向北回顾了自己这短暂而波折的小半生,他此时神志不清,根本无法从人世八苦的碎片中挣扎出来,却慢慢地、慢慢地红了双眼,落下两行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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