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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相瞒,我也创业过,就是把老本赔没了,这才醒悟过来。
那会刚入人类社会,年轻气盛。”
青年说着,脸上露出了苦笑。
俞知乐见状,不忍心再戳他伤心处,飞快地转移话题:“还没问,您贵姓?”
“免贵姓楼,单名一个古字。”
到底在社会上摸打滚爬过,即使连连碰壁,多少也积累了些经验,知道怎么和人打交道。
青年态度谦逊地自我介绍:“本体是蝼蛄,也就是土狗儿。”
怕大妖对学名不了解,楼古说完,又补了句民间常叫的俗名。
了解!
城市人很少知道蝼蛄是什么,不过农村孩子,经常在田野里玩,倒是有不少知道的。
俞知乐小时候在村里时,还亲手抓过,因此倒不陌生。
针对蝼蛄的习性,俞知乐脑海里飘过一连串适合楼古的工作,末了,从中挑出一个最有可能被楼古喜欢的问道:“地质方面的工作,你觉得怎么样?”
“勘察矿产资源,国家很需要这样的人才。”
而且对楼古来说,这样的工作做起来也不难。
毕竟一直生活在土壤里,对泥土的了解非比寻常,连俗称都脱不开一个土字,简单培训一下,就是个好手。
俞知乐还往其他就业方向延伸了下:“说不准还能往考古方面发展。”
挖着挖着,挖到古墓遗迹估计也不是梦,以往不是没类似的新闻。
俞知乐才一提起这样的可能性,楼古就一脸的醍醐灌顶。
原来还能这样!
对啊,作为一只喜欢在地下钻来钻去的蝼蛄,有什么比他更了解土地的?哪怕蝼蛄要生存,对土壤的环境有要求也一样。
他毕竟不是普通蝼蛄,而是只成了精的蝼蛄,什么土不能活!
早没那些限制了。
楼古因为经商而被打击得所剩无几的自信心,瞬间膨胀了起来:“这工作好,这工作适合我!
非它莫属!”
“只要我往地下一钻,甭管是什么土,我尝一口就能分辨出来成分。
那些矿产藏多深我都能给它挖出来,还有,各类古墓,以前没注意也就算了,现在一回想,找起来简直不要太方便。
大凡是古墓,都有阴气,年代越久的,阴气越重,我随便吃一点土,哪个方向的土阴气多,就顺着找过去,绝对一找一个准。
别说,我记得我成精的那片地,阴气就蛮重的,回头去附近找找,应该能有收获。”
曲善越说,就越迫不及待。
这可是真吃土了。
和人不一样,人类用吃土指代穷到没钱吃饭,楼古这吃土,却是实打实地发家致富。
见楼古已经下定决心了,俞知乐连忙帮忙联系了地质局,把人送了过去。
才走一个,很快就又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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