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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差异性就是法医工作挑战性所在,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法医工作的原因。
胡思乱想归胡思乱想,还是要打点起十二分的精神,迎接这个挑战。
我做了一个有点让大家意外的决定,去现场之前,我先去看望了嫌疑人。
就在大家还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完成了检查。
其实说穿了一钱不值:如果这个案件是他杀,加害人很可能就是丈夫。
但是千万不要小看了女性的反抗,她们的指甲和牙齿往往是最好的武器,我甚至见过一个拼命抵抗凌辱的女性咬下了罪犯的舌头,正是这半截舌头让罪犯最终落网。
但是我什么也没有发现。
临登车去现场的时候我还在想,这不能说明什么,也许她来不及抵抗,或者抵抗太轻微,没有给嫌疑人造成明显的损伤。
我仔细地观察着死者:我以为娱乐圈名人的妻子应该是美艳无双,但我看到的却是短发下一张未施脂粉的圆脸,这甚至让我觉得她还带着几分稚气。
刑警队长说的情况都十分准确:她的右眼青紫,衣衫不整,没有穿鞋,但是脚底却十分干净。
而且我刚才在事发房间看到了那个打碎的花瓶,它原来的位置应该是在电视柜上,现在飞出了两米多,打碎在茶几旁边。
一切都似乎暗示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冷血的谋杀。
但是我还是放不下心来。
我放不下心来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死者左手腕的几道疤痕:我们管它叫&ldo;试切创&rdo;,这个名字在我看来实在有一点点滑稽。
事实上除了一个失恋的男孩外,我很少看到切腕自杀的人能只用一刀解决问题:最常见的是三到四刀,而这几刀往往会交叉在自杀者的瞄准点上,原因很简单:人都怕痛,决定自杀的人也不例外。
就算那一个失恋的男孩,也自杀得极失败,他用力过大了,几乎把整个手砍了下来,而且部位极不准确:刀落在了自己的手掌上。
今天这个死者的手上就有这样的疤痕。
我知道这只能证实她曾经试图自杀,并不能说明这次她还是自杀。
但是这却足以让我对她的死亡方式起疑心。
何况,她的身上还有几处不好解释的损伤。
第一是左手食指靠近手掌的地方有一个电击的痕迹(看过我博客的朋友应该知道我们管它叫&ldo;电流斑&rdo;)。
第二是她右小腿前面有一处撞击伤,它没有严重到骨折,但是足以造成青紫。
我必须完美地解释这一切。
但我却不知道该怎样解释这一切。
我第二次来到了案发的房间,对我今天的&ldo;诡异举动&rdo;和还不去解剖尸体的&ldo;不务正业&rdo;连围观群众都在交头接耳了,我只好充耳不闻接着干我该干的事情。
我甚至脱下了自己的鞋子赤脚在阳台上走了几步‐‐阳台没有封闭,地上的灰尘马上弄脏了我的脚。
我站在阳台探头向下望去,尸体的位置在阳台正下方稍微偏左一点的地方,我又举头向左上方望去,午后炽热的阳光几乎灼伤了我的眼,但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了一条黑线。
来不及穿鞋我就跑出了房间,沿着阳台左侧的楼梯间向上跑去,在天台我再次向黑线的地方看去,刹那间我高兴得几乎就要欢呼起来:那是六楼一根裸露的电线。
其实看到死者左手食指的电流斑我就怀疑是抓握所造成的,靠近手掌的位置实在是太符合这种情况了,但是看到电线之前是谁也不敢断言的。
这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死者在落地之前是清醒的;第二,坠楼的地方并不是在五楼的阳台,而是在楼顶的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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