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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三月八日《申报·自由谈》,署名何家干。
〔2〕徐文长(1521—1593)名渭,号青藤道士,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明末文学家、书画家。
著有《徐文长初集》、《徐文长三集》及戏曲《四声猿》等。
浙东一带流传许多关于他的故事,有的把他描写成诙谐、尖刻的人物。
这些故事大部分是民间的创造,同徐文长本人无关。
〔3〕一个大炸弹抛下来一九三三年元旦,当北平学生在中南海公园举行化装溜冰大会时,有人当场掷炸弹一枚。
在此之前,曾有人以“锄jian救国团”
名义,警告男女学生不要只顾玩乐,忘记国难。
〔4〕讲文德国民党政客戴季陶曾在南京《新亚细亚月刊》第五卷第一、二期合刊(一九三三年一月)发表《文德与文品》一文,其中说:“开口骂人说俏皮话……都非文明人之所应有。”
〔5〕“陈叔宝全无心肝”
陈叔宝即南朝陈后主。
《南史·陈本纪》:“(陈叔宝)既见宥,隋文帝给赐甚厚,数得引见,班同三品;每预宴,恐致伤心,为不奏吴音。
后监守者奏言:‘叔宝云,既无秩位,每预朝集,愿得一官号。
’隋文帝曰:‘叔宝全无心肝。
’”
盛氏的祖宗积德很厚,他们的子孙就举行了两次“收复失地”
的盛典:一次还是在袁世凯的民国政府治下,一次就在当今国民政府治下了。
民元的时候,说盛宣怀〔2〕是第一名的卖国贼,将他的家产没收了。
不久,似乎是二次革命之后,就发还了。
那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袁世凯是“物伤其类”
,他自己也是卖国贼。
不是年年都在纪念五七和五九〔3〕么?袁世凯签订过二十一条,卖国是有真凭实据的。
最近又在报上发见这么一段消息,大致是说:“盛氏家产早已奉命归还,如苏州之留园,江阴无锡之典当等,正在办理发还手续。”
这却叫我吃了一惊。
打听起来,说是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军初到沪宁的时候,又没收了一次盛氏家产:那次的罪名大概是“土豪劣绅”
,绅而至于“劣”
,再加上卖国的旧罪,自然又该没收了。
可是为什么又发还了呢?
第一,不应当疑心现在有卖国贼,因为并无真凭实据——现在的人早就誓不签订辱国条约〔4〕,他们不比盛宣怀和袁世凯。
第二,现在正在募航空捐〔5〕,足见政府财政并不宽裕。
那末,为什么呢?
学理上研究的结果是——压迫本来有两种:一种是有理的,而且永久有理的,一种是无理的。
有理的,就像逼小百姓还高利贷,交田租之类;这种压迫的“理”
写在布告上:“借债还钱本中外所同之定理,租田纳税乃千古不易之成规。”
无理的,就是没收盛宣怀的家产等等了;这种“压迫”
巨绅的手法,在当时也许有理,现在早已变成无理的了。
初初看见报上登载的《五一告工友书》〔6〕上说:“反抗本国资本家无理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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