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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哥儿捏不动了他的肌肉,换成自已的牙去咬,好家伙,原来早就打听过了,怪不得这么淡定。
,囔着:“二林子就是清哥儿家的狗。”
狗啊于丁一没听清呈哥儿含含糊糊的话,放松了自已手臂上的肌肉,随便他咬,暗自琢磨着二林子到底是谁,什么时候出现的这号人物。
他早就问过清哥儿了,他俩小时候就是小可怜来着,根本没有人带他俩玩,所以只能他们两小只自已跟自已玩,别说和他们玩的小汉子了,连个和他们玩的小狗都没有。
那这个二林子是谁呢,是亲戚家的孩子?古代表亲是可以结婚的吧,越想越是了不得,这二林子可别是什么娃娃亲之类的吧?他一把拉过正在专心致志啃于丁一手臂的呈哥儿,装作不经意的拿出呈哥儿馋了很久,于丁一都没给他吃的炸薯条。
简单的半成品,做起来很简单,但是毕竟是油炸食品,能少吃就少吃。
呈哥儿看见薯条眼睛都亮了,他就是个土豆脑袋,明明什么好吃的都吃过了,最爱的还是土豆,在于丁一超市里保存过的食品仍然保持着刚出锅的样子。
表壳酥脆,内里带着土豆的香甜,呈哥儿吃薯条什么都不喜欢沾,就是吃土豆自已的香味,自已吃一口不忘给于丁一一口。
于丁一咽下薯条,偏头躲开呈哥儿接着递上来的薯条,装作漫不经心的问:“二林子,他吃过薯条吗?”
“肯定没有,它怎么可能吃过?”
呈哥儿一口一根薯条,吃的正开心,胡乱的答应着于丁一的话。
“那咱们以后给二林子吃薯条啊?”
于丁一故作镇定的试探。
呈哥儿噗嗤一笑,顾不上手里的最后一根薯条,沾着油的手捧在于丁一的脸上,嘟起嘴唇碰了一下于丁一线条冷硬的嘴唇,说:“二林子,就是清哥儿家的狗啊,你怎么找它吃薯条啊?”
于丁一被呈哥儿的手捧着,听见自已的假想敌忽然变成了狗,没有尴尬,反而松了一口气似的,他知道呈哥儿很爱他,也绝对不会离开他。
只是他会想,没有他参与过的呈哥儿的过去,有这样的一个不知道的“二林子”
替他参与,只要想想,于丁一就嫉妒至极。
没有这样的“二林子”
,于丁一也不想,那样的话,呈哥儿的小时候得有多孤单啊,只有清哥儿一个玩伴儿,这个玩伴儿的亲娘还是一个觊觎爹技术的坏女人。
亲爹想要儿子,周围的亲戚虎视眈眈的看着这家绝户,只等着四处瓜分,连个一起玩的朋友都没有。
“唉。”
于丁一搂过自已的小夫郎。
猫冬的日子就是这样的悠闲,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吃喝玩乐,好像唯一能代表时间流逝的就是天上挂着的反复运动的太阳和月亮。
以及偶尔撒下的一场或一场的雪,呈哥儿的肚子就是在这样的平淡的时间里慢慢鼓起来。
他纤薄的腰肢逐渐圆润起来,让于丁一忧心的是,呈哥儿的肚子不是像水桶一样圆成一个圈,反而是薄薄的肚皮向前凸,现在只是微微变大了一点,不知道月份大了以后,肚子会成什么样。
于丁一出入房鸿运家的频率更高了,云秀嫂子已经出月子了,身体恢复的很好,经常抱着孩子去于丁一家串门,没事和呈哥儿说说话,这样简单的日子,就是这样打发过去的。
于丁一正在房鸿运家的院子里煮中药呢,自从云秀出了月子以后,一家三口就搬出来了,和榆树村人一样找了一个“无主”
的房子住着。
只是好的房子早就抢没了,房鸿运家的这个破房子也被烧的差不多了,只比剩下的几个公房强一点,和于丁一一起收拾了好久才到勉强住人的程度。
为什么要在房鸿运家煮中药呢?因为呈哥儿闻不惯这个味道,每次喝药要劝的比之前更久了,大概是母体真的不喜欢喝药,连带着中药汤的味道都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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