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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虽然生的不是顶漂亮,最起码没有身为女主的叶七娘好看,但也眉清目秀,再加上她爱干净,衣服即便是破旧,也都是干干净净,再者她又不是真的小孩子,站在那里光是气质就胜了旁人一大截。
开始读书后,
阿星就开始潜移默化叶家人,在家都是捧着一本书,问就是在看医书,可以认得更多的药草,而且学得好,将来家里有人生病的话,就不用再去找李大夫,可以省下不少钱,将来还可以用作营生。
一举两得的事。
她这番话看似说得通,但真的推敲起来的话,就会发现漏洞百出,但叶老七和柳红却对阿星这番话十分满意。
叶老七想着若是如此,那五百文的学费花的也算值得。
在学堂的时候阿星也适当的展现出了自己的学习天赋,学东西很快,却又不会过分的夸张,不过即便是如此,也已经足够让夫子惋惜了。
这要是个男娃的话,凭借着这份聪明伶俐,真的是可以试一试走科举的道路。
可惜运道不好,投错胎,成了女儿家。
读书的第二个月,
阿星借口又认了几个药草,和叶三妹一起去了一趟山上,因为这次走的更深了一点,竟然让她们找到了一小片的三七,挖开之后,品相也十分好。
炮制好了,应该可以卖个不错的价格。
“这东西看着和红薯没差多少,真的能治病。”
叶三妹有些不解的开口问道。
阿星点点头,回答:“三姐,这是三七,有止血散血定痛,入药价值很高,堪比人参呢。”
她记得,有医书著作,说补气当中人参第一,补血者三七第一,两者味同而功亦等,孤儿三七也称人参三七,是中药中珍贵者。
“人参?那岂不是很值钱。”
叶三妹的眼睛一下就亮起来,虽然她是不懂得医术,但人参是什么她还是知道的。
听爹提起过,他小的时候,村子里有人在山上挖了一株人参,卖了上百两银子呢。
家里一下子就发达了,跟着搬到了县城里,如今在县城也立下脚跟,家里的孩子还送去读书,听闻孙子还考上了童生。
一下子就和他们这些泥腿子不同起来,改换门楣,如今也是读书人家了。
那阵子村子里掀起一股到山上挖人参的热潮来,很是热闹,可惜自那次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能挖到人参,如今过去多年,才算是尖尖的消停下来。
阿星:“是堪比人参,论价格的话,自是远不如人参。
不过有这么些,多的不说,卖上一二两银子,还是有的。”
叶三妹本来听到阿星前头的话,还有些失望,但听到最后,却又高兴起来。
一二两银子,家里一年的嚼头也就这些。
如今就这么些东西,就能供家里一年的嚼头,确实很值钱。
本来有些粗鲁的动作,也变得有点小心起来,三五不时的还看看阿星,比照着做,生怕损坏了。
装了两个背篓。
两人心满意足的下山了。
在半山腰上的时候,还碰到了一只野兔子,阿星若是自己的话,那野兔子不在话下,但有叶三妹跟着,就不太方便展现自己的武力值。
不过虽然让野兔子跑了,却根据这只野兔跑的方向,利用这里的地形还有对兔子习性的一些了解,阿星顺利的找到了野兔子的窝。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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