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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时候亲过你?”
他面上还带着笑。
阮希望着他欠揍的样子,陷入沉思。
是不是陆征河受了重伤,脑子出问题了?
可是看这敏捷身手和精打细算的样子,不像是脑部有什么毛病。
好死不死,陆征河接下来说的话彻底击溃了阮希的理智“你失恋了?”
阮希“……”
陆征河“你不要太伤心。”
阮希一张脸绷得死紧,气得头顶冒烟,“陆征河,我他妈杀了你。”
他干脆直接站起身子,解开衣领上最后一层厚重布料,将已经成为累赘的外套脱下甩到一边,猛地往上一扑,嘴唇擦过陆征河的侧脸,险些一口咬掉陆征河的耳朵。
黑暗中,阮希抬手将虎口按上自己腰身,那里有一把刀正在月色下映射寒光。
和同龄的其他人不一样,阮希自幼练刀,说多厉害也不至于,起码能够自卫。
祖父去世前,曾花费重金为他在其他城市铸造了一把优秀的小雁翎刀。
此刀刀身挺直,采用大马士革钢,刀尖弧度漂亮,反刃形似雁翎,刀鞘为硬木里芯,皮革是小公羊皮做的,上面刻有阮氏家族图腾。
除了因为刀做得太长所以偶尔抽不出来的毛病以外,阮希爱刀如命。
见阮希亮刀,陆征河闪身抓住阮希持刀的手,用力拧臂反剪到身后,一脚踢上阮希的膝盖窝,导致阮希不得不直挺挺地跪下来。
他一跪,脚尖朝后勾住陆征河的腿,勾得后者也没站稳,两个人再一次一起栽进了草丛中。
后花园没什么光亮,巡逻灯也没照到这处来。
阮希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感觉陆征河抿着唇,在自己后脖颈腺体的位置上碰了碰,还评价了句“还真是酒味。”
而且陆征河发现,这个人的眼仁在有光源的地方会呈现出幽深的勃艮第酒红色,是近似于红玫瑰的色彩。
“放肆!”
阮希怒极。
“确实,是我失礼。”
失踪四年,陆征河不但身手大有长进,连脸皮也厚了不少,每个字都像雨后的空气,将湿漉漉的吐息黏上了阮希的耳根。
“……”
呼吸一相触,阮希没忍住哼出了声。
他更加确定了。
这绝对是他的陆征河,错不了。
分别再久,两个人之间这种通电般的默契感和热度永远能让彼此的磁场摩擦出火花,只因为他是他的oga。
“我只是……”
阮希憋着气挣扎,用刀一把割破陆征河的上衣衣摆,“我只是喝了酒。”
怕把巡逻招来,两个人非常默契地全程不多话,倒是你一拳我一脚地在草丛里翻滚过招。
阮希估计自己的肋骨都快要被踹断了,陆征河也没搞明白为什么阮希非要把自己往死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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