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如春小说网】地址:https://www.ruc1.com
虽然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旧事,但回忆起那时候全身血液如焚的感觉,顾颐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似乎连不死的灵魂都由内而外地抽搐起来。
但是熬过去之后,他的能力在同世代的血族里都是优异的。
初拥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他做为人类时就有的速度和灵活的优势,并部分弥补了他的短板,也就是绝对力量方面的缺陷。
如果不是这样,他也做不到在各氏族的核心区域来去自如,连重重保护的圣器也成了囊中物,更不可能穿过那重重迷宫,见到血族至圣第一人……
睡觉睡觉!
顾颐强制自己把纷乱的思绪压下去,拉起被子蒙在了头上。
现在他应该像个正常人一样睡觉,因为晚上他还要像个正常人一样上班,如果万一跟唐骥去海天的时候错过了什么文件,他还得准备被张副总训斥一番,这才是一个普通人应该过的生活。
对于顾颐来说,睡眠其实已经不是必需的,然而这也有一项好处,就是想睡的时候马上就能强迫自己入睡。
然而终究还有一点是他无法控制的,那就是梦境。
四周是鲜红的颜色,又弥漫着灰色的雾气,所有的通道都是一模一样,仿佛永远也走不完。
这就是迷宫,凡是走进来的血族,无论是误入又或者是另有目的的野心家,统统都会就此销声匿迹,再也不见出现。
其实他也是没想过能走出去的。
虽然他拿着尸手,而这只左手里据称藏有世界的秘密,但那又怎么样呢?即使它能带领他走出迷宫,一直走到血族的始祖面前,难道他还能与始祖一战?
第一代与第六代,这其间可绝不仅仅是数字的不同,它代表的是根本无法逾越的巨大差距,以及上位者对下位者如同泰山般的恐怖压制。
即使他持有魂戒和屠刀,恐怕也完全没有一合之力。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既然不能达成那个人的心愿,就让他带着这些辛苦收集来的东西葬身于迷宫之中吧,这既是实现了当初许下的诺言,也是对他的报复,再好没有了。
尸手就握在他的左手里,虽然已经被斩下数千年,皮肤却仍旧保持着弹性,如同还生长在身上一样。
修长的中指上,戴着一枚颜色已经有点黯淡的黄金戒指,中间镶着一颗浅粉红色的卵形钻石。
这枚戒指其实不很符合血族的喜好。
首先,戒托的式样太简单,只是一道素面的环加上一个戒托。
其次,钻石的颜色太浅,而血族一般更喜欢鲜红如血的红宝石。
不过这枚戒指据说是斩下这只手的时候就有,而且这么多年,没有人能把它从尸手上摘下来‐‐确切点说,接触尸手可以,但是如果想对它做出任何改变,那是不可能的,譬如说从里面取出哪怕一滴血液‐‐这件梵卓家族的圣器,即使离开了始祖的身体,仍旧被一种神秘的力量保护着,这也是一部分血族认为始祖并未陨落的根据。
不过,即使是这部分血族,也认为始祖即使未曾陨落,应该也已经陷入了沉眠,甚至有可能是陷入了永眠。
毕竟第三代血族的力量被誉为&ldo;接近于神&rdo;,即使有着血脉上的压制,要消灭他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否则始祖不会被斩下这只左手,也不会此后数千年全无消息,甚至没有来追回这只左手的意思。
弥漫着灰色雾气的迷宫似乎能让人头脑渐渐迟钝。
毫无变化的环境,似乎永远走不完的通道,都令人眼皮发沉,步履沉重。
整个迷宫里,似乎只有他一个有生命力的生物‐‐不对,不死生物还算有生命力吗?毕竟他们连灵魂是否还存在都有争议,或许还不如他右手握着的屠刀,至少那里面封印着五百万死者的灵魂,仍旧时时在屠刀之内发出带着痛苦与杀戮欲望的嘶喊,仍旧是活生生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