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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让小福兵住校的,到底还是太小,周凌怎么也不放心,最后还是在学校旁边租了套房子,自己带着小语和小福兵住了过去。
从这套房子走到学校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还不需要过马路,小福兵向来乖巧听话,只要带着他走上几遍,就完全可以放心的让他自己上下学了。
楼下就有早餐店,可以拿钱给他自己解决,中午不愿意走的话就可以在学校吃,下午放学再回家。
小语的幼儿园也找好了,离这儿两条街的地方就有一个私立幼儿园,占地不小,在N市名声也很好,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家长们都是交口称赞的。
虽然两个学校的学费都贵了点,但以他们的收入来说负担还不算太重。
现在最不好的地方就是他们夫妻两个得分居了,或者在周五下午周凌带着两个孩子回驻地,或者到周六上午吴言开车来市里,两个人一个星期见一次,比牛朗织女可好多了。
这种分居暂时是看不到曙光的,想让小福兵住校总得过几年,等他升到高年级的时候。
到那时,小语也该上小学了,她还是得在N市陪着算算时间,至少得五、六、七、八年。
作者有话要说:悲催的我,前天刚重装的系统,今天又要重装,抓狂
生活在继续
分居的生活没有周凌想象的那么累,两个孩子中午都在学校吃,下午四点钟出门去买菜,顺便把小吴语接回来,这时候小福兵也就差不多到家了。
让小福兵带着妹妹玩一会儿,她去做饭,吃完饭再让小福兵去做作业,自己帮小语洗澡,等三个人都洗完了就把衣服直接扔洗衣机——说起来,以前表姐的女儿两、三岁的时候,衣服那是每天都是白白的出去,黑黑的回来,小语却爱干净得不像这么小的孩子,有点洁癖的感觉,衣服只要脏了一点点她就会皱起小眉头,非换下来不可。
在幼儿园里没法换的时候,她就会特别小心,自己不弄脏衣服,也不许别的小朋友弄脏自己的衣服。
这点小毛病在别人看来是别扭的可爱,可给周凌省了不少事。
只是习惯有些难改,以前她都喜欢晚上码字,现在晚上要陪孩子玩,帮孩子看作业,给他们讲故事,陪他们睡觉,码字就只能放到白天。
以前觉得白天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到了晚上就精神百倍,速度翻N倍,说到底也不过是习惯问题。
现在没办法,只能白天码字,别扭了几天后也就习惯了。
不过夫妻两个分居的日子没有周凌想的那么长,到小福兵上二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吴言升官了,升成了特种大队副大队长。
虽然前面还有个副字,到底是升官了,现在他需要处理的是整个大队的一部分事情,不用再每天守着中队不能离开。
于是他开始了每天早上去上班,晚上开车回家的生活,看着倒跟普通上班族没什么区别了。
尤其他为了不引人注意,每天到了部队才换上军装,下班回家前又换回便服,邻居们只以为这家的男主人是个普通白领,刚从外地调回来,竟没人知道这个高大的男人是个新任上校,堂堂特种大队副大队长。
除了夫妻不用再分居,对于吴言升官这件事,周凌不知道该松口气还是该提着心。
不带中队就不用经常出任务了,自然安全了许多,可是也就代表着如果需要他带队去出的任务都是特别艰难特别危险的。
好在这种任务不多,吴言也不过才出了一次任务,再多来几次周凌真觉得自己会得心脏病。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高兴的不得了,升官是小事,不用带队就等于不用出任务了啊!
没想到过了没几个月的放心日子,吴言又像以前每一次出任务时一样,突然就没了消息。
周凌当天没看见吴言回来,手机又没打通,心里就狂跳,好不容易等到了第二天,她再试了一次,仍没打通后,便把电话打到了大队长那儿。
结果确实不出她所料,吴言带队出任务去了。
都结婚这么几年了,她还是不是很适应在家一直等待,尤其这种明显非常危险的情况。
好在现在有两个孩子分她的心,让她在忙碌中暂时忘记牵挂,可爱的童言童语总是让她展开笑容,贴心的动作更是让她觉得一切都有了价值,而最后让她的心安定下来的只能是吴言带着疲惫出现在门口的身影。
周凌在看见吴言的时候,心里的抱怨与担忧已经完全抛到了脑后,只记得迎上前问:“吴言,你回来了?没有受伤吧?”
作为军人的妻子,她哪怕再关心,也不能过问他的公事,只能让他在私人的时间里过的尽量顺心,让他不要有什么烦心事,以至于在任务中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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