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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朔虽然矮胖,但并不丑,用秦晓月的话说,白白胖胖的脸上有一对酒窝,天生一副笑模样,尽管秦晓月不知道说了多少回让他减肥,到了大学仍然没减下来,至于女朋友什么的——只存在于二次元。
最好笑的是当年秦晓月和高明朔一起吃饭的时候被老头抓住,老头厉声质问二人是不是在早恋。
高明朔脱口而出:我怎么可能和她谈恋爱!
秦晓月嫌弃脸:我眼光可没这么差哦!
老头瞬间打消疑虑。
其实,和高明朔一起的时光是秦晓月高中三年里最快乐的日子。
……“都什么时候的事了,记得比我还清!”
高明朔无力吐槽,或许他高中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告诉秦晓月他喜欢李莹知。
“明天去钟山吧!”
“你想累死我啊…累死我谁当你的旅游搭子…”
“好吧…那我自己去喽”
秦晓月吐吐舌头,再次腹诽高明朔不减肥的事实。
高明朔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算了算了,舍命陪君子,我和你去!”
倘若换成别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处的听上去就很不妥,可换了高明朔就不一样了,兔子不吃窝边草,再者说了,她秦晓月喜欢的可是澹台轩佑,任谁也不能和轩佑比!
高明朔在南京待了这将近一年,已经算半个南京人了,什么好吃什么好玩没有他不知道的。
自然,晚上的住处也是高明朔找的,依山傍水,风景宜人,前倚小院,背靠青山,尽管位置偏了些,但能以平常价预定到条件这么好的房子在南京这个旅游城市已经实属不易了。
半夜秦晓月睡不着,想起在夫子庙收的旧书还压在背包里,当时脑袋一热,看到是民国时候的物件儿就激情下单了,甚至连翻都没翻,反倒半夜睡不着觉的时候,兴味也跟着来了。
一不做二不休。
秦晓月打开台灯,一骨碌爬起来,小心翼翼地摸出背包里的塑料袋,旧书辗转多年已经快要散架了,秦晓月宝贝似的将套在外面的塑料袋层层剥开,露出褐色的封面——《金错刀行》。
秦晓月依稀记得书摊老板信誓旦旦地说这本书是可以从旧书网上查到的,如果多要了钱,完全可以回去找他赔。
当时秦晓月不知怎的,光听他这么说就觉得十分靠谱,老板都敢这么说还查什么呀,闭眼直入得了。
可现在秦晓月后悔了。
《金错刀行》…没听说过啊!
连网上也搜不到!
秦晓月心里打鼓——该不会被骗了吧!
仔细看去,这本书其实并不厚,甚至可以说没几页,竖版,内容上像是一本小说,总共加起来不过二十多页,没印作者和出版社。
如果放在今天,要么是盗版,要么是自印。
秦晓月一目十行粗略地翻了翻,有两个字十分扎眼:江枫。
秦晓月承认她看到这两个字时立刻想到了韩江枫。
好巧不巧,江枫也是这本书中一个人物的名字,看这出现频率,似乎还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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