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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不同于十几年后,零几年的时候没有智能手机,娱乐的方式屈指可数,只是那时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互相诉说一年来的得与失,留守在家的亲眷听着城里打工儿女们绘声绘色地讲述灯红酒绿的灿烂,末了,喝上一壶自家酿的酒,做几道拿手好菜,觥筹交错之际,没有人会感到无聊,反倒是不可多得的温馨。
猞猁望着那一片寂寥无人之境,心中或多或少地有些感慨。
想来自己活了这么多年,都快忘记爸妈长什么样子了,年轻时候总想着修成人形风流快活,也没落下个一儿半女的,都过去快千年多了,现在要是化了形,指定是个老的不能再老的老头。
不过不管怎样,化型后一定是要姓陈的,因为答应过那个笨蛋道士…猞猁慵懒下来,趴在雪地里眯起了眼。
作为一只修炼千年的猞猁,曾经它明明是有机会提前化形的,可惜造化弄人啊…许久,猞猁觉得身子底下硌得慌,三抓两挠从雪地里扒出一副眼镜,镜片完好,一看就是人类不小心遗落在那里的,上面还残留着不少人味儿。
猞猁用爪子摸了两把,吹落积雪,像人一样将眼镜架在鼻梁上。
动物在修炼的时候最喜欢学人的形态,这时如果有人说它的模样像人,那么修炼路程将会顺利一些。
不多时,镜片上积了薄薄一层水雾,隐去了雪地里的稀疏草木,只剩得白茫茫一片肃静。
猞猁有些烦躁地用爪子上的肉垫擦抹着镜片,隐隐地,远处出现一个圆悠悠的黑点儿。
它视力极好,就算在风雪天,照样能够辨别出那是个什么。
人类幼崽。
只见小家伙穿着棉裤棉帽,脸蛋和白雪一样干净,腮帮冻得通红,每走几步就要吸溜一下鼻涕,小孩手里拎着一只毛线袜子,靴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地里,小小的身体左摇右晃,却总也没有摔倒。
茫茫的大雪掩盖了一切,也遮挡住人们的视线,猞猁居高临下地看着小孩在雪地上踩出一排排脚印,只要再走几步他就要掉进枯井里了。
从前猞猁才不喜欢多管闲事呢,自从认识了臭道士以后,整天跟着他各种帮忙,积攒功德,虽然东跑西窜,累个半死,可好像…这样也不错。
道士活着的时候它挺不屑一顾的,反倒是他死了,它才慢慢觉得做那些好事也是很快乐的。
当时猞猁才没有瞎想那么多,这些话不过是后来自圆其说罢了。
在即将迈进枯井的刹那,一道漂亮的棕色身影咬住小孩的棉袄,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
小小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枯井边,不见了。
小孩没有意识到与危险与他擦肩而过,现在他满眼都是漂亮的大猫猫,他将身体蜷进它的肚皮底下,两只手摩挲着它软乎乎的脸,尖尖的耳朵,还有耳朵上耸立着的硬邦邦的耳簇毛。
“小猫…嘿嘿…”
小孩居然在冲它笑!
这小崽子也太不知好歹了!
居然敢冒犯他祖爷爷!
小孩爬到他背上,将下巴往它脖子上蹭,虽然毛有些刺挠,可大猫猫看起来真的好乖啊…猞猁将小孩搂的更紧了。
这说来也怪,那日之后没多久,猞猁居然可以化形了,他曾想过无数次自己化形后的样子,哪怕是个老头他也认了,然而现实确实他居然化形成一个文绉绉的小白脸,至于雪地里捡到的那副眼镜,陈九歌觉得遇见它是命中注定的,修理后架在鼻梁上,自此成了他的“本命”
。
只是这副面孔不能一直维持,平时到了深夜总有两三个小时形态不稳,法力变弱,而每逢初一十五,必须恢复原形修补精气,这个时间也是他最弱的时候。
……陈九歌静静地躺在床上,眼前走马灯似的掠过很多人和事,包括陈玉衡,杨桃,也包括救过的小孩,以及韩江枫。
既然现在化成了人,那么就要像“人”
一样去生活,去想些人们会想的事。
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特别羡慕那些直立行走的家伙,他们能够发明语言和文字,能够在废墟上建立起城市和国家,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决定其他种群的存亡。
他们在森林里打猎,在不平等的竞争之下,心安理得地将打来的猎物视作战利品,为了逃命,陈九歌不得不昼夜奔走,寻找能够生存的栖息地…从那时陈九歌就想明白了,要想变强,就只有修成人身,无论这条路有多难。
化成人身后,才发觉原来人也有人的烦恼,人的情感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百倍,尽管陈九歌尝试了好长时间,现在的他依旧不是很懂什么叫做“喜欢”
,如何表达爱意。
这是陈九歌活了这么多年最在意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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