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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有怀抱如初,将我揽入怀里,仿佛有人在一声一声沙哑地心疼地唤我的名。
我闭上眼,又见北荒碧草如浪,垂柳绿荫,有那么好看的一个男子跑来身边,如初的眉眼,如初的紧张。
“原来你不是被闫三两掳来做老婆的啊,那你叫什么名字?”
“从前的事情我忘了,你就叫我柳遇吧。”
柳遇,柳下相遇。
当生命成为一场空白,与你在柳下的相遇,是我这一生最无法割舍的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孩子们这两天居然没怎么催文,真乖
今天搞定公子无色和龙凤了,现在居然还有时间,先去吃个饭,吃完饭跳到一色春的坑上面,洒一把土
下更,20110116
76
76、尾声
永京城东开了个琴艺馆子,我闲来无事便去瞧一瞧。
我现如今走得慢,腿脚落下毛病后,便有些跛。
我爹娘说,每每看着我自个儿走去城东,心里都十分难过。
可我却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
我日后也不打算再嫁人,跛着就跛着吧,反正腿上的伤是景枫划的,这样我也能惦记他一辈子。
我落崖后,运气十分好,山间伸出的树桠将我拦了拦,使我落得在山间一颗岩石上,并未能毙命。
可饶是如此,我还是在姬州昏睡了一月。
睡过了一场冬雪。
大夫说我睡了这么久,大抵是自个儿不愿醒来,因我的身子已大好了,就连从前脑中的淤血也似渐渐散了。
只不知为何,我腿上的伤却一直血流不止,最终也没能痊愈。
我昏睡醒来后,北荒的战事已近完毕,窝阔国最终大败在莫子谦手中。
可对这些,我却不大关心。
我后来又去了几次我与景枫跌下的山头,却没能找到他的尸骨。
他们许多人跟我说,从前的景枫将军已经死了,他的尸首也早已被窝阔狗贼带走了。
我起初不愿意相信,后来渐渐冷静了,便想,死了就死了吧,幸而我已经将从前的事忆起来了。
从前,他以为我死了,一个人独自惦念了好些年,可我却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原来世事真有因果报应,如今换我来惦记他,一惦记,就是五年,十年,一生一世。
他只念了我年,可我却要念他一辈子。
我虽是个贪小便宜的性子,然而这桩交易,我却并不觉得很吃亏。
想通这一点,莫子谦再次劝我回永京时,我便应了。
临行前,我又自个儿揣了好些小银票,给驻扎在北荒的将士,给住在北荒的人,挨个挨个地送去。
我托他们帮我找找景枫的尸骨,等找着了,便知会我一声。
景枫是皇亲国戚,他的尸骨若能寻到,我也留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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