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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问此刻的宋清宇,他的回答还是没有。
一见钟情需要强烈成真的确定性。
当他第一眼见路南,绝不会认为这是上天安排给他的人。
第二眼也不觉得。
尽管她只穿着普通运动服,碎发凌乱素面朝天,鼻尖被风吹得红红的,说我见过你的照片宋先生。
她还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直到她点的冰茶上桌,她闻了闻皱眉。
“味道好奇怪,有酒精吗?”
“我不能喝酒。”
当然,她那么乖。
她把杯子推到他面前,他嗅到她指间残留的硝烟味。
一个奇怪的念头冲上脑海:
他和她之间的距离再远,也比不上钢琴与枪的距离。
两种极与极在她指尖完美融合,意味着她身上有无限种可能。
然后她亲他,他感觉很糟。
风来了又走,云无能为力。
他觉得应该做点什么。
不管结果如何,一定不会比此刻更坏——
宋清宇开了几枪。
说实话没有男人不喜欢,崇拜力量速度的冲动,血腥杀戮征服的欲望。
但他不懂路南为什么喜欢。
根据保姆的说法,叁岁的路南为了躲避练琴,溜进书房把爸爸的钢笔手表手办全都拆了。
林之谦回家时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找了更多玩具让她拆。
搞破坏的感觉当然很爽,尤其是还有爸爸的鼓励。
就这样拆了又装,从简单到复杂,直到某天他给了一把仿真手枪。
它和手表钢琴没有区别,本质上只是一种精密器械玩具。
以她的情况,注定不会喜欢衣服首饰、娃娃雕塑之类的静态美。
她只能喜欢有反馈、能互动的东西。
琴声使人平静,枪声使人狂热。
游走在两股强大的力量之间,以维持心里的平衡。
平静到倦怠时,就跟爸爸去俱乐部射击;狂热到沸腾后,就练琴安定。
在知道持枪犯法之前,就已经喜欢上了。
当然林之谦唯独在这件事上遵纪守法,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能把真枪放家里陪她。
偶尔出格一次,是带她出国打猎,作为12岁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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