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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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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那林无命现在已经被贺明山提拔为小头目了。”

王东补救似的迅速说道。

“小头目啊……”

幽幽然的轻叹声,禁不住叫四个大头目浑身发凉,却又不敢动:“写封信告诉费炀他弟弟死了,林无命,既然无命,还活着做什么……”

“费炀……”

四大头目念着这个名字,没来由的一阵心悸从内心深处如喷泉似的涌现,脑海当中不自觉的浮现出关于费炀的种种。

第十三章我信你个鬼

(总感觉像是在打单机,给些反应啊,嗷嗷叫两声啊,票呢,还不投,留着过年么)

秋阳正午,高悬如万剑击空坠地。

五里街上,行人熙熙来往,仿佛昨夜的生死撕杀不曾发生过,黑土帮的尸身早已经被白云帮连夜处理,地上的那些血迹也早已经被洗刷干净,血腥味也在夜风下渐渐散去。

但如果是嗅觉敏锐的人,还是能够嗅到残留的血腥气味。

林霄从最大的铁匠铺内走了出来,悠然一叹,还是没有买到满意的剑器。

铁匠铺内的剑,和帮派里兵器库的剑差不多,却要贵出五成,对林霄而言,还不如到帮里兵器库买一口。

虽然现在是有钱人了,那也不能浪费啊。

或者,找个时间进县城一趟,买一口品质更好的剑。

沿街走过时,林霄忽然看到街边聚集了不少人,依稀听到什么宝剑之类的,心头一动几步走了过去,挤进人群。

“别挤别挤。”

“挤什么挤,赶着去投胎啊。”

但扭头一看,看到林霄淡漠的神情,再看到他身上白云帮的标识后,立刻缩着脖子退出人群,惹不起啊惹不起。

不一会儿,林霄四周就空了一片,没有人敢和他挤。

尽管白云帮帮规严明,正常情况下不会去骚扰、针对普通人,但帮派就是帮派,总会让人感到畏惧,林霄不会去欺负普通人,但也不会刻意对他们如何好,不相干一律无视。

前方,是一个席地盘坐的中年人,长发用一根草儿随意扎在脑后,双鬓灰白,面容英俊,眼眸深邃,鼻梁高挺,下巴冒着胡茬,脸上似乎带着几分的懒散和随意,似乎不将一切放在心上,其双肩宽阔,背脊挺直,身上穿着灰白旧长袍,一副似乎披星戴月风尘仆仆的样子,好似天涯浪子。

中年人左手握着一个红檀色油光发亮的酒葫芦,正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右手边的地上,却是插着一口剑。

那剑身雪亮,有羽毛般的纹路,剑刃微微泛青,靠近剑谭的半截剑身有剑脊凸起,剑锋处的半截剑身则开有血槽。

林霄的目光一转,立刻被那剑抓住了眼球,再也无法移开。

好剑!

以林霄入化基础剑术所磨练出来的剑感,第一眼就能判断出那是一口好剑,是比自己用一两银子从帮派兵器库内买到的铁剑还要好上许多的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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