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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注意时间!
母亲罚我每天抄三次女神圣祷文,今天的份我一只字都还没动,靠我自己肯定不可能在晚餐前抄完的!
格雷你带林夭到哪里去了?!
快回来帮我抄一下呀呀呀呀呀”
随着斯嘉丽学姐的声音消失,格雷手心上的蓝色雾团也散去了,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格雷看了一眼时间,原来已经接近黄昏,我们的确应该回去了。
他又看了几眼绵花朵朵被鞭打的画面,不情不愿地站起来,抱怨道:“害,还不是她顾着玩那个女仆才忘了时间。”
那你就是为了竞技忘了时间。
我内心里腹诽道,当然也没有说出口,便随着他离开了包厢。
回到大街上时,我有一种仿如隔世之感,谁想到热闹的西境大街能在暗巷里偷偷藏着竞技场。
天空已经暗起来,虽然还没有天黑,但月亮已经悄悄地爬到半空中,暖黄色的灯光照亮了整条大道。
微风轻轻拂过街旁的盆栽,一切看上去是多么和平美好。
这正是冒险者需要找地方投宿的时分,古老的公会前人流络绎不绝。
几个女孩一跛一拐地步出。
她们初来报到没有想像过位于西境最大的城市的公会旅馆房间会比其他公会贵许多,她们支付不起之余,还被柜台的职员以态度不好为由打了一顿屁股,只好另寻地方入住。
在对面商会二楼喝咖啡的贵族少女们见状,纷纷嘲笑她们的困境。
贵族少女们自恃身份,看不起这些流浪的冒险者们。
冒险者们听到笑声,但碍于阶级,只能敢怒不敢言。
走过喷水池时,我听到一阵悠扬的乐声。
下午时被缚在惩罚长椅上晾臀的女孩已经不见了,一个吟游诗人正拿着小竖琴歌唱。
他说的是现任国王还是皇子时的英雄事迹,他当年亲自率军击退妄图侵略的龙人族,最后龙人族大败投降,把族中的七名公主送给王室作为姬妾,并每年进贡金银和战龙。
他唱歌时,身旁的犬妖一直伏在旁边喝水。
她四肢着地,脖子上带着项圈,如同一只真正的狗。
“离开学院后,半人族比想像中普遍啊。”
我感叹道。
我在课本中读到的是,半人族在几个世纪以前已经被人类大量狩捕,作为奴隶驱使。
因此,在所有非人种族中,半人族被视为地位最低下的种族之一。
不过半人族奴隶天生体能比人类更好,也能满足人类对性欲的猎奇,在奴隶市场上早已供不应求,价格可谓天价,市面上见到的已经不多,只能在地下市场找到。
能买得起半人族的家庭一般是贵族,可以说是身份的象征。
但是我这两天已经碰到了西安娜、九命橘猫、和现在眼前的犬妖。
从生意角度以及资金来说,普罗米斯会买下九命橘猫不足为奇。
但是一个普通冒险者也能带着犬妖到处溜,倒是真的让我感到惊讶。
格雷打量一下吟游诗人,摇头道:“我也觉得奇怪。
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吟游诗人,应该是路过的冒险者。
他大概是走了狗屎运在哪个深山里找到隐居的犬妖吧。”
我点点头,我也曾经看到说经过长年捕猎,自由身的半人族不多,剩下的也因为害怕被抓起来而避开人类隐居,经常在森林深山旅游的冒险者倒是更有机会碰到野生的半人族。
如果是这样的话,想来这个吟游诗人也很自豪他这一段经历,不然早该把这只犬妖卖掉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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