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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来仪与它对视了一会,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似乎能读懂它的忧伤。
她伸出手,停在马儿的鼻子下面,黑马的鼻翼抽动了两下,而后微微俯首,贴上了她的掌心。
这是接纳的表示。
“这匹乌霜性子最是桀骜,下官这还是头一回见它肯主动与人亲近,看来贵人与它果然有缘!”
齐舆击掌赞叹了一声。
“马有灵性,也能识得佳人。”
李德音面带笑意地说了一句。
齐舆看见世子满眼的恋慕,乖觉地退后一步:“世子,下官那边还有些杂务要处理,便先退下。”
李德音点点头:“去吧,这里有人服侍,你不必在这盯着。”
他走到郑来仪身边:“既然这么喜欢,不如就试一试,不知椒椒骑术如何,可需要本世子与你共乘?”
郑来仪一手轻抚马儿的头部,摇了摇头:“没关系。
这马儿生有双脊,驏骑也是无妨的,我试一试,不跑远,应当不妨事。”
李德音面上一瞬闪过失望,很快还是微笑着点头:“那好,我骑另一匹陪你。”
说罢扭头换过旁边候着的侍从,将郑来仪扶上马,自己也翻身上了那匹枣红马。
郑来仪一夹马腹,马儿便不急不慢地出发了。
四野空茫,风轻云淡。
郑来仪沿着牧场上人为开辟出的小道缓缓而行,举手投足间是典雅出群的贵女气质,让李德音越看越是心悦。
他和郑来仪青梅竹马,成年后随着父王就藩被迫分离,这一回再见她时,已经出落成了婷婷袅袅的大家闺秀,美名动玉京。
而他儿时对椒椒的喜欢,也因为多年后再次重逢,如同陈酿经年,滋生出浓烈的孺慕之思。
可是李德音也察觉到,再次重逢,小时候毫无避讳一起玩闹的椒椒,如今保持距离的刻意,让他失落不少。
他知道来仪在什么样的环境中长大,所谓规矩礼仪,对她从来不是真正的约束。
或许是太久不曾见面了,有些陌生吧。
李德音这么安慰自己。
慢慢来,熟悉了才会亲密。
他这么想着,紧了紧手中缰绳,与郑来仪齐头并进,扬声道:“椒椒的骑术是我见过的世家贵女之中最为出色的,看来天生聪慧就是学什么都快!
还记得小时候你缠着叔父抱你上马,马儿跑起来颠簸不堪,把你吓得哇哇直哭呢!”
郑来仪笑了笑,似乎是有这么一回事,小时候自己便对马感兴趣,五岁第一次缠着父亲带自己骑马,那马儿似乎是感知到马背上多了个人,存心要把她颠下来,等到郑远持费力控住马,小娃儿已经吓得不成样子,还尿湿了裤子。
后来自己便对骑马始终怀着复杂的情感,又想骑,又害怕被马欺负。
真正手把手教她驭马之术的人,还是……他。
她面上的笑容蓦然冷了下来。
冷不丁想起那个人,郑来仪如同被厚重的黑雾罩住,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她咬紧了牙,狠力一夹马腹,胯-下的马儿陡然受到刺激,便如离弦的箭冲了出去。
“哎!
椒椒!
这马尚未完全调教好,要小心啊——!”
李德音的话音还未落地,前面的人已经冲得没了影,他无可奈何,只好狠甩了一下马鞭,纵马追了上去。
黑马疾驰如电,带着郑来仪迅速穿过了半个牧场,黑色的鬃毛在风中飞扬,拂过郑来仪的前襟,飞速的奔跑似乎带起一阵最为猛烈的飓风,吹得郑来仪睁不开眼,然而这样的速度却让她感到畅快不少,方才因为想到那人的窒息感都被冲散了。
“椒椒……等、等等我……别跑那么快啊啊——很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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