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春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5章 酒疯子曹昂(第1页)

第75章酒疯子曹昂

酒经考验的人都知道,喝白酒,尤其是五十度以上的高度白酒,得一杯杯慢慢的品,把白酒当啤酒喝,那是二傻子的行为。

曹昂手里的酒坛少说也有一斤半,不知道是赌气还是被逼急了,竟一口就给闷了。

喝完之后将酒坛倒立,示意自己没耍赖。

一群武夫见此立马鼓掌起哄,叫嚣着说现在的曹昂终于有了男人样。

许褚更是一拍曹昂肩膀道:“好酒量,俺老许这辈子没佩服过什么人,最佩服的除了主公就是你了。”

这话听着都假!

烈酒下肚当场起了反应,曹昂只感觉头重脚轻,头晕眼花的,盯着许褚,突然发现他竟多了两个脑袋。

三颗脑袋一会重合一会分开,很有点玄幻的感觉。

他指着许褚说道:“我今天差点死在你手上,两次。”

“话说老许,我是不是哪得罪你了?”

“呃……”

许褚一愣,脸色顿时变得有些讪然。

医学院比武的事他听说了,据说当时,被黄忠拍飞的那根木板距离曹昂的眉心只有几公分,差点就给洞穿了。

典韦说起这事时,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至于楼道里那一拳,要不是关键时刻自己收了几分劲道,曹昂绝不是流两行鼻血那么简单。

许褚起身,跑回桌上取过一壶酒,又跑到曹昂身边说道:“子脩,啥也甭说了,以后谁欺负你告诉哥,哥替你打断他的腿。”

这才多久,许叔就变成许哥了。

曹昂抢过他的酒壶,猛灌一口后跳上茶几,手指向前指着,都快戳到许褚的鼻梁上了才说:“我就看不起你们这群武夫,一个个长的跟黑猩猩似的,张口打仗,闭口打架,欺负别人力气没你们大是怎么着?”

“你能打过一个,能打过一群吗,打仗不死人呐,医药费不是钱呐。”

“大家都是文化人,为什么就不能坐下来喝喝酒,听听曲,谈谈怎么做生意呢,打仗,有赚钱好玩吗?”

“我爹也是个脑残,整天就知道打仗,治下百姓都快吃不上饭了也不管管。”

“打仗就打仗吧,还打不赢,居然能被吕布那个匹夫偷袭两次,我也是醉了。”

曹昂站在茶几上,跟个不倒翁似的左摇右晃,说话颠三倒四,却音量齐大,听的曹操脸色当场就黑了。

其他人的脸也不怎么好看。

这小子施展的是群体技能,被骂做黑猩猩的不是许褚一个,而是一群,连他老爹都没逃掉。

不过大伙也知道,没必要跟酒疯子计较,就算要揍,也得等他酒醒了再说。

抱着这样的想法,众人摇摇头,权当没听见。

不料曹昂却来劲了,在茶几上跳了几下,将酒壶拿到嘴边,大声唱道:“南无喝罗怛那哆罗夜耶,南无阿唎耶,婆卢羯帝烁钵罗耶,菩提萨埵婆耶……”

曹操等人面面相觑,听不懂。

“主公,大公子以前也这样吗?”

典韦瓮声瓮气的问道。

能在曹操面前荤素不忌的,也就他和许褚了。

曹操苦笑道:“我哪知道,他跟我喝酒又不敢喝醉。”

也对,儿子跟爹喝酒都是点到为止,哪有往死里灌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大将军万岁

大将军万岁

关于大将军万岁钟元重生在了泰宁郡,理科生冒充了文科生,家底赔光光,也不知道还能三妻四妾不?真是烦恼。用庶民还是贵族?这是历史上无数次去实验的真理。其实,跟出身没多大关系,跟努力有很大关系。...

柠檬精老公的马甲掉了

柠檬精老公的马甲掉了

为了让爸爸安心去治病,时悦跟爸爸指定的上门女婿领了证。时悦二十万,买你一年的戏,签了离婚协议。付先生岳父说,我们至少要生两个孩子,第一个必须姓时,我答应了。君子言出必行,不能作假。时悦时悦的前男友高调求复合,付先生即时被扒上了热搜时悦的男保姆就是她...

史上第一狂婿

史上第一狂婿

关于史上第一狂婿一代杀神隐归都市,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受尽欺辱,五年禁令解除,龙抬头,势必风云涌起,各方势力齐聚,暗夜门重新崛起。首发yushuwubizωoо1⒏υip...

全能大佬又奶又凶

全能大佬又奶又凶

本人姓沈名初浅,字怼怼号你爸爸,信息素大佬,武力值爆表,可萌软可暴虐,可人可喵。沈初浅表示,就算她是现代第一猎人,但,谁还不是个宝宝?所以,找茬的,统统给本宝宝跪下喊爸爸!群众A听说了吗?厉少家的猫会功夫,一个虐一群!猎人B我怎么听说厉少家的猫是学霸,还懂八门外语!路过C卧槽你们那算什么,厉少家的猫还会给厉少...

深海拳王

深海拳王

逗比恶搞热血文,不喜勿入一觉醒来,张小剑重生到高中时期。世界大变,灵气复苏,全民修炼。张小剑觉醒一头C级灵兽皮皮虾(雀尾螳螂虾),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御海师,然而就在这时,他开启了一个系统叮,养生拳修炼成功!叮,开山炮拳修炼成功!叮,火炮拳修炼成功!叮张小剑一拳轰出,面前的海水尽数撕...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