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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败了,还在嘴硬!”
站在旁边的押送士兵一脚踢在吴朝佐的小腿上,令其一个趔趄几乎跪倒在地,吴朝佐挺了挺身,硬撑着没有跪下去。
“我败什么败?你们就搞这些偷袭火药爆炸的伎俩算什么英雄好汉!
有本事的跟我真刀真枪较量一番?”
“你……”
押送的士兵正要开口对骂,被朱明一手拍在肩膀上,止住了他以下的语言。
现在的朱明,虽然刚才刘德化要他快向梁房口进发他似乎不动声色,但实际心里也着急的很,迅速离开这里才是最要紧的最重要的。
而面前的吴朝佐嘴硬的样子,朱明略一思索,觉得在他嘴里是掏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的,就算拷问出一些东西,对于现在的困局毫无用处,事不宜迟,得立即作出决断,于是上前一步说道:“好你个英雄好汉!
背宗叛祖投降满清鞑子的英雄好汉!
帮着满清鞑子残杀华夏同胞骨肉的英雄好汉!”
“良禽择木而栖,明朝廷昏庸无道,良臣择贤主,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要怪就怪这个鸟**大明朝廷,我们的毛大帅对明朝忠心耿耿还不是被袁蛮子不问缘由一刀就砍了,你以为你回到中原,那个朝廷就会重用你,给你高官厚禄?做梦吧!
识相赶快放了我,跟着我降了大清,我保你们都有个一官半职,没准还能抬旗入籍呢!
明军主力在锦州已经完蛋了,我大清快要入主中原了,到时你就跟着回中原吃香喝辣的了,要金银有金银,要女人有女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吴朝佐不像这时代普遍的文盲军人,口才超好,竟然滔滔不绝地反过来劝说起朱明等人投降满清。
朱明听了火冒三丈,一下打断了他那自以为是的说辞:“呸!
放屁!
不管怎么样,你都只是个汉奸而已,不管千秋万代,史书上留下的都是你们卖国求荣的糗事,你的后代子子孙孙将为你的行为感到耻辱!”
“什么千秋万代?什么耻辱?史书上有的只是成王败寇,哪知道百年后,史书上说我如何识时务弃暗投明……不……是弃暗投清……”
“哼!
不管华夏面临怎么样的艰难困苦,到了千钧一发之际,总会有无数仁人志士挺身而出,存亡续绝,保住华夏一脉生生不息,这已历经几千年。
北方的各部鞑子一次又一次南下,到头来还不是灰飞烟灭,蒙古鞑子当年何其强大,西征万里,灭国无数,南下攻宋用了五十年,在崖山之后灭宋号称再无中国,不过百年,一群农民揭竹而起,就把其打得缩回草原继续做他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
满清,一个小小的通古斯野人部落,人口不过百万,凭着野猪皮的狡猾,先是投靠大明获得信任后发展势力,然后趁大明疲惫,突然发难,在你们这些狗汉奸的帮忙下抢占了一些便宜,以为就可以入主中原让亿万华夏百姓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都改成脑后脱一条猪尾巴辫子,还以为就可以在史书上记上一笔成王败寇了。
这些都是妄想!
上天让老子和弟兄们来到这里,就是要阻住这一切的,只要老子不死,还有我身边这些好男儿在这里,就没有史书可以说做汉奸是识时务的!”
朱明大怒,环视了一遍站在身边的班鸿志和几个战士,对着吴朝佐挥舞了一下拳头:“你就好好睁开你的狗眼看着吧!
满清将如何毁于老子和千千万万华夏热血汉子的手中!”
要不要现在杀了这个狗汉奸?这个愤怒的念头在朱明脑中转了几圈,最后还是下定决心,手一挥,对押送的士兵说:“带走!”
班鸿志急忙上前:“不能留下此人!
他知道我们太多的东西了!”
“没事,世上多一个汉奸留住,当为后世者戒!
这不是什么坏事!”
“这……”
“放心吧,没事的,放走吧!”
“哈哈!
你今天不杀吴某,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哼!
放你走就是想让你张大狗眼看看,谁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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