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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这将死的鞑子欲逃跑,班鸿志很是恼火,见王阔雄得手,立时将手中钢刀抛出,插进其背部。
这鞑子确实强悍,钢刀已插在其背部深入内脏,仍能拉开帐篷翻滚出去。
王阔雄怒吼一声,再一棍砸下,把帐篷砸开一道大缝,重重落在尚未来得及爬起来的这鞑子之小腿上,将其砸得粉碎。
其实,不需要王阔雄动手,这鞑子也逃不了的。
几乎在与王阔雄动手砸下的同时,在帐篷外等候的吴亚大一斧挥来,将这鞑子的脑袋砍飞了。
在旁边的王兴手持大刀举起来,发现这鞑子的脑袋早已没有了,略略犹豫了一下,还是恨恨一刀砍在其腰部上,将其砍成两段。
对于这种没多大技术含量的直接砍人脑袋的工作,朱明认为只要有力气能拿得起刀的人就可以胜任执行,他没有多大的兴趣亲自去参与,做好了安排以后,他只是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等待。
时间没多长,执行任务的三十五名战士都回来了,不少人手上还抓着一条辫子,辫子上晃晃悠悠拖着一个还在滴着血的鞑子脑袋。
多少年以来,跟鞑子打一仗败一仗,但自从遇上朱明等人以来,却是打一仗胜一仗,虽然战斗规模很小,而且现在还远谈不上脱离辽东险境,但班鸿志这些天来出了不少的恶气,禁不住喜色,前来扳着手指头汇报战果:“……此战我方无一伤亡,共歼灭十四名鞑子,其中一名鞑子军官拨什库,缴获战马三十七匹,兵器五十六件,干粮腌肉干若干,俘虏两名……”
“俘虏?”
朱明听了觉得奇怪,刚才安排行动时,已与大家约定要全部砍了这些鞑子,现在尚未脱险,在这里实在不宜留俘虏。
“哦!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我刚才在火堆前发现两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是与同村的相识的,是三年前被鞑子掳去当阿哈杂役的,一个叫吴二傻,一个叫黄狗三!
就没动手了!
你们上来,见见我们的朱指挥!”
上来解释的是胡天雄,并向后招招手,叫跟来的两个少年上前。
微微的篝火光亮中,朱明看清了这两个少年的脸容,长得都还算健壮,其中一个不知是害怕还是什么原因在颤颤发抖,一个则似乎很兴奋,左盼右顾地想向胡天雄要一件兵器。
胡天雄介绍说那颤颤发抖的少年叫吴二傻,那想要件兵器的少年叫黄狗三。
自满清兴起后,就一直到处掳掠汉人百姓为奴为婢,这两个少年被迫为满清之奴婢,是并不奇怪的事情。
既然是胡天雄同村的,应该没什么问题。
朱明思量了一下,点点头:“好吧!
这两个少年就跟着你钟勇义吧!”
黄狗三拿到了一把刀,正要一刀把辫子割掉,朱明阻止了他:“先别忙!
这个东西留住还有用,等我们完全脱险再弄掉它吧!”
第三天,依然风雪交加,继续赶路。
一路上,更是频频与多股小队清兵遭遇,但都没发生什么意外,这一天又走了差不多八十里。
最多走两天的路程就到梁房口了,朱明打算明天走一天后,夜晚不再休息,兼程赶路,在第五天早上突然出现在梁房口,抢夺船只出海南下。
但到第二天凌晨时分,出事了。
迷迷糊糊中,朱明见到老板了,老板说:“小朱,这几年你辛苦了,我记得,老田是你招来的,黄工、刘工、张工、陈工、李副总等近百人都是你在国内兵工厂挖来的,他们主持生产的轻武器使公司赚了一些钱,按合同约定,你到财务去领四十万元吧!”
朱明心里高兴死了:他妈的!
总算熬出来了!
四十万够交首期房贷买个百平米左右的房子了吧?……太好了……辞职算了,买个房子,和女朋友结婚……唉……不对……相处了五年的女朋友嫌我没房子早吹了,得先找个女朋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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