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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师爷,你有没有记笔记的习惯!”
朱明看到贾任劈头就问!
“有……有……以前每天都写,每天除了给东家记账外,还自己记一记事,但是好多天没写了……不方便啊!”
见东家语气不善,贾任心里打鼓。
“好!
很好!
请你把今天看到的事记下来,离开满清鞑子的地盘后,将笔记整理成册,到时刊印成书,这本书刊印出版之时,我给你一千两银子奖励,让这件事流传于世,你是著作者,你会大大的出名!”
“我的文采只一般般,拿出去不好吧!”
“不要什么文采,只要给人看得懂,大白话文都无所谓的。
这本书不但要给读书人知道,还要街边卖菜的,田边里的老农,总之是个人,都能听得懂!”
“……这……那好吧!”
写一篇公之于世的书,而毫不需要文采,贾任总觉得有点压力。
“贾师爷,这是让满清丑事公之于天下的大事,华夏将人人视为鞑子为仇,人人视鞑子为敌,鞑子在中原将寸步难行,做成了,你将功德无量,将来史书上少不得记有你一笔。
文采嘛!
我来帮你的!
说不定你的书写好后,会不停有人来帮你编辑整理完善,一直到文采斐然。”
班鸿志一听朱明对贾任的说话,稍一思考,即明白朱明的想法,不愧曾中过举人。
安排好此事,负责搜索警戒的钟勇义前来通报,说附近已没鞑子的踪影,朱明跳起来,让全体人员立即转移。
又是一天的翻山越岭,与昨日同样,到黄昏时休息两时辰后再度连夜出发,
也许是受了亲眼今天看到清兵大屠杀的刺激,又或许是害怕了,刘德化坚决不同意用绳子绑手被人拖着前行,而是自己保证跟上。
可能是该离开的人都离开了,跟上的人都是愿意一起回去的人,当天晚上,只有很少几个人故意掉队开小差逃跑。
第二天,同样如此。
第三天亦如此。
第四天,竟然没有一人离队。
第五天,众人疲惫已极,也是没一人离队。
第六天,连续第三天没人离队。
朱明看差不多了,在找到一处极其隐蔽的能容纳全体人员的山洞后,即安排休息,以好补充体力。
同时还组织捡树枝干草,在夜幕降临后,外人看不到烧火的烟雾时,在洞中烧火煮水做饭,让大家难得地吃了一顿热食。
稍事休息后,朱明召集了全体人员,说为了更好地有组织的走出鞑子的包围,很有必要重新整编队伍,统一号令统一指挥。
见大家没反对的意思,朱明说出了自己的整编办法。
其实朱明提出的这个办法很简单,朱明是直接使用了他熟悉的穿越前的军队编制名称,具体做法是,每十个人为一班,在班中选出两个领头的,两个领头分为一正一副,采用了班长、副班长的称谓;每三班为一排,选出排长、副排长;每三排为一连,选出连长、副连长。
经过清点人数,共有四百八十六人,七十三匹马,暂时编为四个连又两个骑兵排,统称南归大队,由朱明统一指挥,称大队长,班鸿志任副大队长,协助指挥。
第一连连长由朱明兼任任,副连长班鸿志兼任;第二连连长田志平,副连长钟勇义;第三连连长黄文昭,副连长刘德化;第四连连长张振华,副连长王兴;骑兵第一排排长胡天雄;骑兵第二排排长王阔雄。
这样的安排,朱明心里觉得很无奈,该批明军来自不同的军镇系统,除了班鸿志之外,因为军官掌握有较灵通的信息和马匹,都率先逃亡殆尽,剩下的全是甲长以下的底层士兵,受这个时代的限制,士兵一般是几乎没有任何文化素质,连各自的方言都五花八门,喊同一个口令,旁人都不一定听得懂,一时之间实在难于找出合适的人担任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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