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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不能那么自私。
所以他选择离开百丈门,选择离开宋晴。
两人的相遇本就是一场意外,现在,林天该恢复他正常的生活了。
“可若是那天你的经脉…”
“我的身子好不了了,我自己心里清楚。”
林天苦笑一声,继续道:“我的情况我自己清楚,经脉枯死修为尽失,没有机会了。”
“那我和你一起离开,一起在尘世隐居!”
“宋晴,你我已经过了奋不顾身的年纪了,现在你成了百丈门的大师姐,而我已经成了一个废人,你没必要没了我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那你为什么就不能留在百丈门?”
“一直留在这里又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林天轻笑一声,抻了个懒腰,缓缓站起身。
“天凉了,快些回去吧,小心染上风寒了,我也该走了。”
说着,林天摆了摆手,朝着山下走去。
“不用担心我,或许哪天我又回来了,比以往更厉害了!”
趁着夜色,林天离开了百丈门。
林天也不知道去哪里,但腿长在他身上,只要自己还活着,林天就心满意足了。
林天晃晃悠悠的,也不着忙,先是来到泰平城的一家酒肆里喝了个烂醉,随后又来到王咬金的拍卖场,将自己的紫金卡还给了王咬金,在泰平城中溜溜达达的逛到了天明,就在林天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了几个身穿百丈门内门弟子制式衣服的人,正有说有笑的走近了一家赌场,林天轻笑一声,没有理会。
至于在山脚下安家,那是林天开玩笑的,既然打算重新生活,还不如走的远一点,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离开了百丈门的地界,林天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受,仿佛和过去的一切说了再见,从新开启了心的人生。
离开百丈门的第一年,林天来到了一个山寨,在这里林天凭借着一把子力气,当上了土匪的二当家,每天过着打家劫舍的日子,大口吃酒大口吃肉,好不快活!
后来遇到了一个路过的青年才俊,美其名曰为民除害,一人一剑将土匪杀了个干净,只剩下林天一个人逃了出来。
后来,林天就继续走,他遇到了排场惊人的富豪,仅仅一次诞辰就宴请全城的百姓,林天自称是逃难的难民,混入其中,做了半年的长工,后来再一次发工钱的日后,工头克扣了林天三个大钱,林天气不过将他杀了,也因此成了通缉犯,再次开始了逃亡。
再后来啊,林天遇到了一个农户人家,说是人家,其实就剩下一个年岁已高的阿婆,活在世上苟延残喘,阿婆说,自己的儿子被山里的老虎叼了去,丈夫被征兵被带走,自己孤苦伶仃的活了三十几年,林天动了恻隐之心,留在了农户家里,每天给阿婆耕耕地,除除草,阿婆用富余的粮食给林天酿些酒喝,又过了半年,阿婆病死了,林天留在她的墓前守了七天,随后带着阿婆家里的一头牛,装了慢慢一葫芦,继续上路。
就这样,一个人,一个酒葫芦,一只比林天年纪还大的老牛,又直直的走了两年,走到了东胜神州与中州的交界处,他停了下来。
林天随意的找了一片无人的空地,砍柴伐木,盖了一个还算说的过去的房子。
凭借着一把子力气,划出了一份土地,从鸟粪中捡来了一些种子,又与老黑牛合力将地翻了起来,在冬末的时候将种子播下,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祈祷着来年风调雨顺,灵草能茁壮的成长。
至于为什么种植灵草,或许是因为林天心中意难平吧。
毕竟曾经体验过那种强大的力量,林天虽然修为尽失,但还是有些不甘心。
他想回去,但不能是现在这幅模样,这幅农户的模样。
若是不出意外的话,过了这么久宋晴恐怕早就突破到了聚元境大圆满,自己就这么回去,又怎么配得上她呢…
“满打满算的话,我已经离开百丈门五年了吧…”
林天骑在老黑牛身上,饮下一口酒,这般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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