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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喻不过是在几千人的体育场开屏,他以后可以在几万人演唱会上给宁颂唱歌。
论气势论浪漫,哪里不碾压闷葫芦一头!
他隐隐觉得闷葫芦有复起的意思,是一种第六感。
情敌的心思就是这么奇怪,前两天还在唇亡齿寒,看濮喻那个孤独寂寞的状态,心里还有几分怜悯,如今看到濮喻雄起,只觉得又哪哪都看不顺眼了!
濮喻原本打算等这俩人分开了再追上去。
没想到宁颂竟然跟着盛焱去了他宿舍。
不知道宁颂去盛焱宿舍干什么了,不知道盛焱要干什么,但眼下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他得和宁颂说清楚了。
宁颂是知道金洋喜欢他的。
他当初主动和其他同学调换了座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只可惜还没来得及跟宁颂说,两人就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他觉得这个必须得说清楚。
或者换个说法,他必须得跟上来。
这不是一个误会,这是一个机会。
宁颂在盛焱宿舍吃了晚饭,他是真饿了,盛焱却没怎么吃,只看着他说:“你要喜欢吃,这周末去我那儿,想吃什么我让阿姨给你做,现做的更好吃。”
“周末不是要去露营?”
“那等下下周。”
盛焱笑着伸手拿了纸巾递给宁颂,“随时欢迎你去,我一个人吃饭很无聊,青元最近总是去陪他女朋友。”
宁颂接过纸巾擦了一下嘴角:“你真不吃?”
盛焱说:“我不怎么饿。”
其实也是饿的,他一直等着和宁颂一起吃饭呢。
但看宁颂吃饭比他自己吃更觉得美味。
宁颂最近可能真的在长身体,很容易饿,他如今皮肤有了青春的光泽,连带着那张脸都生动起来,汤汁滋润了他的嘴唇,十七岁的宁颂,看着他吃饭都像是香的。
盛焱看了一一会,又去冰箱给他拿了酸奶酪过来,半趴在桌子上看宁颂吃饭,见宁颂奇怪地看他,又坐直了,大喇喇地靠在座椅上玩手机。
宁颂发现盛焱的腿也很好看,可能没有濮喻的长,但更直,更细一点。
“你腿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他问盛焱。
盛焱本来就只是假装在玩游戏,察觉宁颂在看自己的腿,腿都不敢动一下,听见宁颂问他,才知道宁颂在看他膝盖上的疤,立马收了腿,说:“小时候去上学,路上碰到一个女的骑车迎面过来,不记得怎么就撞一起了,那女的把我臭骂一顿,我也不敢声张,一瘸一拐回到家,又怕被我妈骂,就自己用裤子遮起来,结果后面……可能伤口有点深,就留了这么个疤。
”
“后面怎么了?”
“就发炎,我怕说了影响你胃口。”
宁颂说:“我膝盖上也有个疤。”
他说着把裤腿卷起来给盛焱看:“我妈说是小时候狗咬的。”
他虽然胖了些,但腿依旧很细,快一米八的个头才110多斤的体重,腿依旧没比竹竿强多少,膝盖上有很明显一道白瘢。
盛焱把自己的腿伸过去做对比:“真细。”
男生这么细的腿其实不算漂亮,但这是宁颂的腿,而且宁颂的腿虽然细,但光滑无毛,膝盖碰到一起,温热光滑的触感让盛焱心猿意马,他立即将腿收回去,那触感却留在了他皮肤上,他拿起手机,试图转移自己下腹的热气,说:“怪不得你这么怕狗。”
那倒不是因为这个,他被狗咬出阴影是另一个世界的事,咬得更惨,小腿前后都有很明显的疤痕。
宁颂将裤腿放下来,把酸奶酪吃了,说:“对啊,看见你家妞妞我就腿软。”
“妞妞是我来上东的时候时候买的,当时老爷子让我随便挑,我专门挑了个大的。
我那个后妈看见它就怕,都不怎么到我那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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