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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觉香烟便抽过了头。
那时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烟,手指熏成了黄色,浑身上下都发散出烟味,怎么说对身体也不好。
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
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专业小说家大致相差不远。
跑步有好几个长处。
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
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
网球可不能这样,每次都得专程赶到网球场去,还得有一个对手。
游泳虽然一个人就能游,也得找一个适宜的游泳池才行。
我关店歇业之后,也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便将家搬到了千叶县的习志野。
那一带当时还是野糙茂密的乡间,附近连一处像样的体育设施也没有,道路却是齐齐整整。
因为自卫队的基地就在附近,为了方便车辆来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备。
恰好我家近处有一个日本大学理工学部的操场,大清早那儿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说擅自地)使用。
因此,在众多体育项目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也许是别无他选‐‐选择了跑步。
此外还戒了烟。
每天都跑步,戒烟便是自然而然。
戒烟诚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
&ldo;还想跑得更多&rdo;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
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
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
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从来未能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
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
&ldo;喏,跑起来!
&rdo;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对此,我从小就无法忍受。
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比别人做得更加卖力。
我的运动神经和反射神经并非特别出色,不擅长那些速战速决型的体育项目,但是长距离的跑步和游泳与我的性情相符。
我对此多少心知肚明。
所以,我才能没什么不适应,将跑步当作生活的一部分,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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