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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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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吃肉,是因为我的味觉异常敏锐,如果蒙起我的眼睛,端上两盘牛羊肉,嗅一下,我就能告诉你,此是牛,彼是羊,羊肉比牛肉膻;鸡鸭也是如此,煮熟了,酱了,再风干了,各取一片放在嘴里,嚼一口,我就能把它们区分出来,因为鸭子比鸡少许有点腥。

如此敏锐的味觉造成了我对食物非常的挑剔,从小养成了偏食的习惯。

不吃肉,几乎所有的肉都不吃,瘦猪肉馅和菜包的饺子还行。

不吃蟹,不吃虾,海里的动物只吃带鱼和黄花鱼,还得是狂搁葱姜蒜,再加料酒,料酒我都怕去不了鱼腥味,得搁白酒&ldo;二锅头&rdo;。

所以要是不胜酒力的人吃了我们家做的鱼,走路有可能打晃儿。

如果我是生活在丛林里豺狼虎豹,赶上饭点,羚羊斑马就是跪地下求我吃了它们,我也不会看它们一眼。

并不是因为我善良,不忍心伤害它们,原因就是我不吃肉。

退一步说,我可以参加捕猎,但也是重在参与,我宁可用爪子拍死猎物,也绝不会咬它们一口。

这一点,国宝熊猫和我有点类似,身为食肉类动物,可胃里全是竹子。

我不吃竹子,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

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拉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的,屁股朝上飘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嘬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

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琪和张曼玉)。

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琪,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相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在我的学生时代,一年当中有两个念想:秋天的时候盼冬天,因为能带栽绒帽子,戴大白口罩,穿灯心绒面塑料底的五眼棉鞋;春天的时候盼夏天,因为能敞开了吃西红柿。

西红柿的吃法很多,可以生吃,也可以用它炒鸡蛋。

下午游完泳回家,用中午吃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搅和着带锅巴的剩米饭,囫囵吞下去,那种满足感、那种成就感,比现在把我评为&ldo;十大杰出青年&rdo;还称心。

每到秋天临近,我就会变得惆怅,原因很简单,西红柿的季节过去了。

为了留住西红柿离去的身影,母亲和姐姐费尽了心机,她们会在夏末西红柿还很便宜的时候,把西红柿煮了制成酱,用筷子一点点地塞进啤酒瓶里封起来,到冬天的时候吃。

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外);而某人却正好相反,白天睁不开眼,一到夜里就精神百倍。

再比如说:身为食肉类动物,大家见了鸡鸭鱼肉都垂涎欲滴;而某人却惟恐避之不急,长着伶牙俐齿,一日三餐却只吃蔬菜。

这种人就可以称其为&ldo;拧巴&rdo;。

我就是这么一个,在吃饭这么一个生活最基本的事情上非常拧巴的人。

我不吃肉,海鲜也不吃,粘腥带荤的食物一概拒绝。

我不吃肉,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狂热的环保主义者。

虽然我也举双手赞成植树造林,绿水青山。

但我始终认为,对人类构成威胁的动物,在这个世界上的数量越少越好。

看见坐在电视里侃侃而谈,对狮子和鳄鱼充满同情的人,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觉得他们是在助纣为虐,一点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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