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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捏住他的脸,左右瞧了瞧,暗自道:“东西岳适中周才、南岳平阔正中、北岳方圆丰隆、中岳方方正正,怎么看怎么是富贵之相,可这孩子,怎么像是先天不足,傻不拉几的?”
后来,过了一年半之久,那小傻子先没学会说话,倒是学会了满地跑,一旦溜出了姚府,必然会熟门熟路地摸到我的院子里,从外头撅两块泥,放进本王的芝麻糊糊里。
那小子从小就不是个东西,大人他斗不过,就想方设法地跑来寻本王的乐子。
而本王生来就缺少四识,吃了泥巴也不自知,连汤带水的全喝了。
若不是有一天被奶妈发现了,估计本王还是吃上好一阵子的污泥。
此路不通之后,他立马又跑去抓了几条胡辣子,放到熟睡中的本王的肚皮上。
本王虽然试不着疼,可那几条虫子在本王的肚子上一路蜿蜒,所经之处,起了一片红色的疹子。
等到本王发现了,那行凶的小兔崽子早就溜之大吉了。
本王对姚书云虽然有诸多怨念,可身为一个“成年人”
,实在是懒得同他一个熊孩子一般见识。
于是,在本王看似软弱的纵容下,那小子越发的无法无天,今日在本王的靴子里放一只癞蛤蟆,明日在本王的被子里塞一窝蛇,后天再在本王的头上悬一个马蜂窝。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花样推陈出新,无穷尽也。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本王根本不为外物所扰,既不会痛哭流涕,也不会惊慌失措,整日里跟看猴戏似的看着他,才恍然觉得,他是被我看低了。
可惜他还没来记得让我高看他,姚府上突然请来了两位先生,一位教他习武练剑,一位教他念书写字,逼得他消停了好一阵子,都没怎么来打搅我。
直到又几年之后,我二人一同被送入了“上清书院”
,才又冤家路窄的,凑到了一块。
彼时,姚书云已经成长为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往一堆歪瓜裂枣的纨绔里一扎,也算是个鹤立鸡群的人物。
可这人的本质却和那些大少没什么区别,闲着没事斗鸡斗狗斗蟋蟀,或者偷瓜偷枣偷看女人洗澡。
正儿八经的诗歌没学会几首,淫词艳曲倒是学了一堆。
私塾里的小姑娘,凡是有几分姿色的,都没能逃过他的魔爪,经常红着脸跑来找本王,希望本王能仗着出身高贵,后台强硬,敢于替她们出头,说上姚书云两句。
本王原本只想着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不去理会凡尘俗事,可架不住那群小姑娘的苦苦哀求,只得降尊纡贵地看了那混世魔王一眼,道:“你小子,差不多行了。”
本王原以为凭姚书云那种唯我独尊的性格,一准会跳起来,张牙舞爪地蹦跶一番。
却不想,他竟是眯起了那双细长的眸子,笑出了一脸的春光烂漫,道:“不容易啊,入学半年多,你总算是肯理我了。”
☆、第67章
那许多年的时光,便如风吹树叶,雨打芭蕉般,平静中泛着丝丝涟漪。
姚书云这个名字,几乎涵盖了本王的整个少年时代。
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读书写字,一起翘课偷懒,一起躺在山坡上,看云卷云舒。
这样的日子,对于一个几经轮回的人来说,过得很快。
快到本王还没来得急眨眼,姚书云就从一个十二三岁,眉眼青涩的少年,成为了一个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其容貌,其风度,其学识,在京城里算是数一数二。
父王每每见到他,总是一阵长吁短叹,“长得这么出挑,怎么就不是个女孩呢,也好做我的儿媳妇。”
姚书云眯着一双狐狸眼,笑得满是猥琐,“要是世伯不嫌弃,小侄一样愿意做你的儿媳妇,给您端茶倒水。”
父王当做了一句玩笑话,朗笑道:“好好好,本王非但不嫌弃,还欢喜得紧。”
于是,姚书云立马顺杆子往上爬,腆着脸喊了一声:“岳父。”
本王抬起腿,踹了他一脚,“怎么喊上岳父了?”
“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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